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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汇总

2024-11-03 18:05:01实用文档

眼前的此篇有8021文字共五篇,由卫建建专心更正后上传!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欢迎大家一起借鉴,希望能分享给用的到的朋友!

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2024

1、 目 的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各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会议管理。

3、 管理权责:

3.1 总经办负责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2 会议组织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3 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5.1会议组织与审批”。

4、 会议分类:

序号

会议名称

主题/特点

类 别

主 持 人

参 加 人

1

例 会

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例会

主办部门负责人

部门/全体

2

动员会

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

临时行政会议

主办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3

研讨会

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讨,不一定有结果

临时行政会议

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4

鉴定/ 评审会

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临时行政会议

集团总经理或指定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5

专题会

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论

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指定

会议组织人提拟

6

评比会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结束后召开

例会

人力资源总监

会议组织人提拟

7

总结会

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例会

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8

汇报会

下级向上级或2024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提拟

会议组织人提拟

9

调度会

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物资情况的调动

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提拟

会议组织人提拟

10

部门例会

部门固定汇报程序

部门会议

部门负责人

自定

5、 会议管理内容

5.1 会议组织与审批。

5.1 1 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5.1.2 临时行政会议、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组织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组织、集团总经理批准。

5.1.3 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会议冲突。其中,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各部门自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 会议计划与统筹。

5.2.1 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5.2.2 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5.2.3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例会、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5.3 会议准备。

5.3.1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5.3.1.1 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5.3.1.2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组织,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 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组织的会议。

2) 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 其它组织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5.3.1.3 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如有外来客户参加的会议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邀请函。

5.3.1.4 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会议通知单以邮件形式发放;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5.3.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5.3.2.1 会议组织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会议主题、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文件资料等。

5.3.2.2 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的发言稿及文件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5.3.2.3 有客人参加的大型、正式会议时,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确定会务引导人员,负责引导客人入场、介绍领导等工作,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担任。

5.3.2.4 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设置会标横幅、布置饰品鲜花、按会议类型备好座位、设置坐次牌、准备会议器材、摆放礼品、纸、笔、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5.3.2.5 总部召开的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5.3.2.6 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5.3.2.7 有外部客户及分同事参加的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食宿及车辆接送安排。

5.4 会议组织。

5.4.1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5.4.2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5.4.2.1 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5.4.2.2 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5.4.2.3 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引导与会人依次发言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5.4.2.4 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做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4.2.5 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4.3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5.4.3.1 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1)上签到。

5.4.3.2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5.4.3.3 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4.3.4 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4.3.5 如无特殊要求,会议发言应按职位排列或按座次顺序依次进行。

5.4.3.6 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按要求关闭(或调至振动)手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会议过程中不私下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

5.4.3.7 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4.4 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5.4.5 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5.4.6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5.5 会议记录。

5.5.1 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5.5.2 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5.5.2.1 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5.5.2.2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5.5.2.3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5.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5.5.3.1 以专用会议记录本作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5.5.3.2 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5.5.3.3 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5.5.3.4 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5.3.5 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5.5.4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5.5.4.1 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5.5.4.2 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5.5.4.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5.5.5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行政部一份存档备查。

5.5.6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5.5.6.1 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交行政部统一归档备查。

5.5.6.2 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5.5.7 会议记录为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2024规定执行。

5.6 会议跟进。

5.6.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5.6.2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6.3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5.7 奖惩。

5.7.1 奖励。按《奖惩制度》执行。

5.7.2 迟到、早退、缺席。

5.7.2.1 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5.7.2.2 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5.7.2.3 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5.7.3 处罚。

5.7.3.1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5.7.3.2 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5.7.3.3 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5.7.3.4 与会人未在会议前向组织部门提交发言稿及相关会议资料者处以20元的罚款。

5.7.3.5 因接打电话或影响会议进程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7.3.6 会议过程中因私下交流与会议无关的话题被主持人点名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7.3.7 会议结束与会人未将各自桌面资料、水杯、烟灰及桌椅等清理整洁者,处以10元的罚款。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6.2 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2024处罚规定执行。

6.3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2024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共和国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的2024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主任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区、区检察院和2024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 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 主任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需要,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五条 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六条 主任会议的议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办公室2024

第七条 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坚持集中制的原则。

第八条 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⑴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决定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⑵依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草案,督促办事机构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⑷决定提交常委会的质询案。

⑸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⑹决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⑺对需要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2024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及时与提请单位交换意见,待意见比较统一后,再行2024提名。

⑻向常委会提出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案。

⑼向常委会提出由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撤职案。

⑽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

⑾负责组织实施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区直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评议。

⑿必要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贯彻等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交2024部门研究办理。对其中审议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

⒀检查、督促区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处理代表和群众的重要来信来访。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⒁审议“一府两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区不适当的决定、办法、规章、命令和镇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以及“两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建议。

⒂向常委会提出召议的筹备工作方案。

⒃决定加强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指导和协调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⒄研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宜。

⒅处理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九条 主任会议议事结果,要印发《主任会议纪要》对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或意见,由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督促落实。

第十条 未列入本规则的2024事宜,按2024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2024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

(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享有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2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提出新的提案。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以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依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案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会以来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

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2024

总共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通报××次,其中被局安监室通报××次,被多投集团通报××次。涉及资产经营类的××次,燃气类2××次,工程施工类××次。通报问题中属于消防安全类问题有××个,工程施工现场××个,消防类问题居多。

在安全大检查期间,总自身检查发现的现场作业、班组建设、规章制度、设备质量、消防、防洪安全方面的问题仍有×××个,有些问题屡次检查都存在。

2024年会议管理制度2024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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