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合同范本内容页

营销合同(推荐5篇)

2024-07-09 03:25:01合同范本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营销合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营销合同范文第1篇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 货 人 名 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 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 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xx年7月16日至xx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政府对煤炭系统政策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经营合同:混煤销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报 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营销合同范文第2篇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模板一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2024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 / 套物业、面积约为 / 的住宅。

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2024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2024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 1.0 %,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2024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2024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2024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模板二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2024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2024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2024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2024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2024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2024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2024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2024事宜,结清与合同2024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本页无正文 )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模板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2024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2024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营销合同范文第3篇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赛事广告营销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_赛事运作机构,乙方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资信良好,且热衷并积极参与中国体育赛事的广告资源的营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2024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2024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赛事组委会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已经与赛事主办方签订了承办协议的赛事筹备组织。

1.2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总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机构、其继承者、获得授权者及销售商。

1.3 “赛事广告资源”是指赛事的门票、通行证、宣传海报(用于户外宣传和招徕顾客的)充气物、体育场馆内外标志、场地帐篷、信纸文具、新闻发布会、活动舞台、赛程/节目册封面等能够展示企业形象的资源。

1.4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几个品牌。

1.5 “产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产的下面几种产品及其附属物。

1.6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内可将广告、促销材料用于宣传的地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三条 支付方式

3.1 乙方对体育赛事的广告费用支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币、提供产品、提供服务等方式。

3.2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币____万元,分____次付清,付款的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____,市场价值为____万元,提供货物的时间为____,交货的方式为____________。

3.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为____,市场价值为____,提供服务的时间为____,提供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 甲方有权确定赛事广告的位置。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赞助费用。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比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4.4 在统一制作各种广告、宣传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4.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赛事广告,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所2024于赛事促销和广告材料、媒体新闻报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及甲乙双方的新闻发布会,甲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赛事广告宣传,除此之外,甲方没有为乙方做另外宣传的义务。

5.2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赛事广告权具有排他效应。在不与体育场馆的规定和原先所订合同相冲突的条件下,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创造条件,维护乙方在体育场馆内设置广告牌、幅以及销售品的同类排他权。

5.3 协议期间,甲方不得许可与乙方属同行业类别的其他厂商进行促销、宣传和广告活动,或为其提供促销、宣传或广告服务。

5.4 协议期间,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合同规定的权利,如有其他场上进行隐性营稍,甲方应承担维护乙方权利的义务,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必要的时候,乙方可以协助甲方的维权。

5.5 对于乙方在促销和广告宣传中需要甲方审核批准的材料,甲方应商定专门的工作日接待,并须在____个连续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5.6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乙方形象。保守双方的秘密。

5.7 甲方有义务为赛事各方面可能影响到比赛的方面投保。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 乙方广告权具有排他性,乙方同类行业的厂商不能进行任何与比赛相关联的活动。

6.2 乙方可以用与赛事相关的广告、促梢、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活动来进行品牌宣传与产品促销。具体协商的内容见附件。

6.3 乙方有权维护独家广告权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同时有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

6.4 甲方对乙方的广告宣传、促销做法违反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提出意见,有要求甲方更正的权利。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6.5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赛事投保必要的险种,从而维护双方利益,减少风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7.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使用合同中的各项权利时,有义务维护赛事的形象。并保守双方在签署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秘密。并严格保守本合同的内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广告权益具有可分解性,甲方在履行合同时,一部分广告权益无法实现,不影响另外一部分广告权益的实现。无法履行的合同条款而导致的违约,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有效性。

8.2 甲方在履行合同时,某项广告权益无法实现时,应该退还该项广告权益的价款,赔偿该项广告权益价值的____%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在没有付完的价款中扣除。

8.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迟支付广告资源费用,以每天支付到期应付款项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天后,视为乙方放弃履行合同,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8.4 如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或其他在赛事行业领域被公认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一方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协议双方获益方可按照行业通行的惯例提出延期执行或终止本协议。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或者接待的款额甲方无义务归还乙方。对于不可抗力下问题解决,协议双方可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商定更详细的协议条款。

第九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9.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时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款。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款费返还给乙方。

10.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一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2024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3.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

13.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4.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2024所述内容的协议。

14.3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4.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4.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4.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4.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4.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拘束力。

14.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4.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营销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整合营销 营销要素 协同效应 模糊评判

一、引言

整合营销传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imc)是市场营销的新课题和新概念。为了分析多重整和营销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有必要引入协同理论研究方法。20世纪70年代,哈肯把“协同”理念加以明确并建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协同学”,认为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相互协作,使整个系统形成微观个体层次所不存在的新质的结构和特征。

二、多重整合营销组合要素的交互作用

单个要素对营销效果的 影响 到达一定程度后呈边际递减的 规律 , 企业 应该在其他要素中进行投资以取得更进一步的效果。传统的整合营销研究方法可以 总结 为:以一种声音说话(to speak with one voice),如图(imc信息传递模式)所示。

图所表达的是多个因变量对应多个自变量的imc模式,即多种营销手段形成协同效应,可以用数学方法说明。上面7项协同要素,各单项要素经历协同与选择,其一般模型可以表示为:

max f(x(σ),σ)(3-1)

s.t.σi≤ci (i=1,2,3 … 7)(3-2)

g(σ)≥(3-3)

xi≥s (i=1,2,3 … 7)(3-4)

式中,f代表协同的总体目标函数,ci代表第σi个要素可以获取的最大资源量, i代表系统中所属的第i个要素的资源量, xi代表要素的协同度。

整合营销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正如saunders(1987)指出:①假设它们是累积的;②假设它们是倍增的;③假设它们是倍增和累积的。例如,假设有两个营销组合要素变量x1、x2,单个市场反应函数分别为f(x1)、g(x2),于是根据假设①,有

y=af(x1)+bg(x2)(3-5)

由假设②,有

y=af(x1)g(x2) (3-6)

由假设③,有

y=af(x1)+bg(x2)+cf(x1)g(x2) (3-7)

通过两个自变量的市场反应函数可以证明,在多重整合营销要素组合营销下,整合营销的效果函数任何一点上的变化都是多个自变量的函数。

三、某 企业 整合营销协同效应实证 研究

下面用一个实际的企业案例来阐述评价协同价值的 方法 和步骤。

[案例]:青岛某手机企业主要实行五种营销手段:电视广告、终端促销、公共关系、价格折扣和户外广告。现在聘请十名专家,分别对企业整合营销构成要素u中各要素做出评价vj,其测评表为:

1.确定因素域和要素的等级域

根据已知条件,u为因素域,其表达式为u=(u1,u2,u3,u4,u5),u1、u2、u3、u4、u5分别代表电视广告、终端促销、公共关系、价格折扣和户外广告。u和a可以定义为:

u=(电视广告,终端促销,公共关系,价格折扣,户外广告)

a=(最大,较大,一般,较小,最小)

2.确定评价要素的权数

在确定权数的时候,一般采取专家经验的方法,如果有 历史 数据支持,也可以从以往的测评中推断出来,用市场调查的方式得到的结果误差最小。本文采用专家经验数据。

a=(0.40,0.20,0.20,0.15,0.05)

3.建立关系矩阵

要素和要素评价等级之间的关系,即从u到a的模糊关系,可以用模糊判断矩阵描述,用r表示,根据表(某企业整合营销专家评价表)所列出的专家经验数据,我们可以 计算 出r。

4.综合判断

利用模糊数学的模积合成矩阵计算:b=a0r=(b1,b2,……bm),本论文以(· ,)来计算整体评价结果。即

令评语“最大”为5分,“较好”为4分,“一般”为3分,“较小”为2分,“最小”为1分,则评判集上的考核评分列向量为:

c=(5,4,3,2,1)t

于是,要素协同价值评价最终得分为:

s=b·c=(0.065,0.475,0.325,0.135,0.000)(5 4 3 2 1)t=3.47(分)

由此可见,要素协同价值评价的结果介于“较好”和“一般”之间,得分为3.47分。

四、结论

运用协同 理论 来探讨整合营销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在各营销要素之间存在协同效应,便于决策者调整营销要素之间的资源分配。

参考 文献

营销合同范文第5篇

手机连锁神话般崛起,分销商黯然萎缩,是近三年来市场变化的主题。事实上,手机连锁从一开始攻城伐地,到成为让厂家头疼无比的超级巨无霸,一直都是各厂家在“慷慨”贡献子弹:大品牌希望借手机连锁这把快刀,结束绝大多数中小品牌;中小品牌一方面逼不得已,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手机连锁侥幸翻身。

于是大家“各怀鬼胎”,改变自己的渠道结构,把大部分优势资源倾向连锁卖场。巨大的支持让“迪信通们”在3年内门店扩张了近10倍,占领了一、二级市场近80%的手机零售份额。

腥风血雨中,90%以上的手机品牌销声匿迹;而活下来的品牌发现,好日子并没有到来,分销链上的话语权和游戏规则制定权已经易手手机连锁终端。

手机渠道的前世今生

厂家和渠道商的合作之路走到现在,大概经过这样几个阶段:

大流通时代,钱货两讫,只有产品没有品牌,厂商有生意往来,无管理合作;

大代理时代,厂家有了渠道管理概念,开始追求市场的良性增长,代理商则由于市场操作、管理能力有限,基本依附于厂家;

渠道精耕时代,消费品领域基本实现完全竞争,利润日渐稀薄,厂家开始重点关注投入产出,强调渠道精耕。而部分渠道商苦心经营多年,完成了经验、资金的原始积累。厂商相互依存,相互博弈。

梳理下来,厂商关系由松散逐渐走向紧密,通过优势互换获取更多的市场优势。但就渠道合作模式来看,双方尽管越走越近,却始终保持距离;有共同利益,但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成最高目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你的,分得很清楚。

对其他消费品来说,由于产品特性和终端多元化等因素,上述几种渠道合作模式甚至最原始的钱货两讫模式都还有生存空间。但对手机来说,这种空间几乎没有了。单件价值较高、二次消费周期长,这就让消费者跑上几公里去采购成为可能。这些特点决定了手机的销售终端必将趋向一定程度的集中化,终端的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利字当头,六亲不认的连锁终端不断向分销链上游递增压力:要求厂家直供,要求更低价格,要求更多特价机,要求更多通道费……

在盈利压力和巨大的销量诱惑面前,厂家只能回答yes或no,修改游戏规则的权力早被剥夺殆尽。

反思手机厂商合作模式

在走访了无数客户,听到他们对卖场采购、厂家产品、厂家营销人员、厂家政策无数的抱怨后,我们开始思考:厂商关系到底应是怎样的关系?

在竞争渐趋激烈、整合加快的背景下,有战略规划和较强实力的品牌厂家、卖场都在思考应对,并做出相应规划,手机产业链条上重要一环的代理商怎么办呢?目前,多数代理商感到经营越来越吃力,卖场越来越难打交道,但仍然没有根据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的改变,找到好的应对方法。抱怨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糕,了解变化,做出改变,顺势而为,和品牌厂家沟通好并形成良好关系的代理商,并得到很大发展。

特别在手机行业品牌厂家和代理商的整合过程中,为了生存,市场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有战略规划和相应实力支撑的品牌厂家,有经营、推广思路和与品牌厂家沟通好的代理商将可能生存下来,才会有更好发展。

所以不管品牌大小,厂家和代理商一般都共同组织了一支营销队伍。这支队伍可能很有战斗力,也可能是各自为战的一盘散沙,甚至是沆瀣一气坑蒙企业费用的团伙。所以,同样是我们的代理商,有的运作得很好,有的却一塌糊涂。

总结经验时,我们总是发现,好区域一定是厂家在该地的营销管理者和代理商在操作思路、市场理念乃至价值取向上都比较一致。

传统的厂商关系是“我”和“你”的关系,即每一个成员都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独立的个体必然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甚至不惜牺牲渠道和厂商的整体利益。而新生的厂商关系,倡导的是厂家与代销商由“你”和“我”的关系变为“我们”的关系——这就是“营销共同体”。

“共同体”这个概念并不新鲜,我们在论坛中、年会上,酒酣耳热时,都曾讲过这个话,但有多少厂家真正在心底认同了并做了呢?做了的又有多少坚持下来并有所成效呢?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恐怕也只有娃哈哈和格力两家,其他都乏善可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