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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以、总理2024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农机拥有者(农机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服务组织)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严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农机经营者、农机维修网点以及各类农业机械。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各级党委政府2024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近期“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农机安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组织主要负责人“五落实五到位”履职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三)提升农机监管“三率”情况。结合农机燃油补贴政策实施的契机,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是否制定农机“三率”提升措施;是否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是否严格考核;今年农机“三率”水平是否有新的突破情况。
(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对重要农时、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机械的安全监管,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草收获机械、植保无人机、机动脱粒机械、扬场风扇、微耕机、大棚卷帘机等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情况。查处无牌作业、无证驾驶、证照不符、无跨区作业证、人货混装、超高超长超宽、拼(改)装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情况。
(五)开展变形拖拉机整治情况。各乡镇、县农机监理站落实县农机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2024印发县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49号)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否杜绝给变型拖拉机发牌;是否进行了调查摸底,实现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是否实施了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省、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严格事故报告、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年检,驾驶员考试、审验情况。
(七)“平安农机”创建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县农机监理站创建“平安农机”情况,是否围绕文件进行了部署,是否按要求申报和2024“平安农机”乡镇、村和岗位标兵;“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是否严格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规范建设等工作。
(八)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农机监理站是否落实财政部、发改委《2024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将5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
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要集中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与时限,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二)严格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基础上,深入开展对表检查,对农机合作社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三)实地督查推动,巩固提高阶段。
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突出“三秋”等农机化作业关键时期,进行重点检查。县农机局将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和县农机监理站进行督导检查。
各乡镇、县农机监理站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分别于8月15日前和10月底前将大检查方案和总结报告报县农机局,并于每月7日、17日、27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农机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任副组长,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县农机局管理股股长、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全县农机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机监理站),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结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检查,强化整改。要确保检查做到全覆盖,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掌握实情。将检查和严格执法结合起来,督促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当场送达整改指令书,督促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方案、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重大隐患及时提交上级部门挂牌整改,跟踪督办。
农机安全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文明滨州”建设,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为主题,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动员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大力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安全行动”活动,通过开展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铺天盖地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努力实现“两提高、两减少”的工作目标,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关注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六大交通陋习和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在全市形成文明出行、和谐交通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步骤
滨州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从20__年3月1日开始,至20__年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3月1日至3月10日)。市农机局成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领导小组(附件),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负责检查、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启动日等2024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群众代表宣读文明交通自律公约和倡议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组织宣誓和签名等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迅速掀起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的高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3月11日至5月15日)。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打击各类农机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结合起来,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为依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做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十个一”:
一是在每个示范乡镇组织一次现场咨询教育活动;二是组织一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三是为示范村送一张安全警示教育光盘;四是向每个示范村送一套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给每个示范村机手送一张安全知识传单;六是给农机手上一堂安全知识课;七是在每个示范村显要位置设置一条宣传标语;八是集中开展一次以打击酒后驾驶、非法载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九是在每个监理综合大厅开辟一处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摈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十是设置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__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__年即将迎来建党九十周年,当前正值“两会”召开的重要时期,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分析当前农机道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成效明显,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局部署,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分析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的社会氛围中。
(三)扎实推进,突出亮点。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以“十个一”为主要形式,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摈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及《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抓出活动亮点。市农机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抓亮点情况,适时组织各县(区)进
农机安全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__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认真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安字[2015]8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全县范围内所有石渣场、窑场、田间等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运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持证、审验情况。
3、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及落实情况。
4、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情况,查处农业机械载人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1、县农机局组织人员深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窑厂、石渣场、田间等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场所,全面了解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证挂牌情况、年检年审情况等,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2、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县农机局开展工作。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限期解决。
农机安全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2024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行业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24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1.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2024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干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2024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结合职能职责,抓好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3.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农业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各领域,从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农机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二)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宣传车等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维权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分解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2024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优化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顺利完成2024年度考核工作。改进督查、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约谈等手段,推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3.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全面开展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安全隐患既向企业交办,也向属地和行业监管单位交办,既督查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也督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做到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1.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安全监管。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防疫机构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免疫效果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布病区域化免疫和检测净化,有效遏制布病反弹势头;组织开展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的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禽检验检疫中心、动物疫病预防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种子种苗、农兽药、肥料及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评估预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继续排查农药使用零增长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禽检验检疫中心、动物疫病预防防控中心)
3.加强饲料企业安全监管。加强饲料加工企业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防潮防火设备(饲料垫板、灭火器)、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的配备情况;生产设备及安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粉尘防爆监管办法措施是否到位。(责任单位: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4.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重点开展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设备产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检查,检查乡村服务网点是否组织开展沼气后续服务,是否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和安全使用须知等是否上墙公告。(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5.加强农机领域安全监管。明确农机安全监管的责任,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解决好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短板问题。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工作岗位。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平安农机”县、乡和岗位标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建活动成效,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品牌效应。做好国家购机补贴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6.严格危险化学品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农药、沼气、涉氨制冷、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制度,坚决防范潜在风险。(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7.规范办公楼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机关办公楼配电箱、档案室、文印室、各科室电脑等重点用电、防火部位开展检查;安排专人对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各2024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危险药品双人保管等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规范实验室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管理。教育干部职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机关公共安全、交通及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五)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提升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企业及各类应急就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落实农业农村行业部门安全生产预案管理职责,强化应急预案行业管理和分级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督促企业配置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充分保障事故第一时间救援需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处险情事故信息,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指令畅通、行动迅速。(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定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经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局属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和12月10前将半年和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政策法规股。
(二)加大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编发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农机安全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进一步转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观念,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性好的设施农业装备,提高设施农业装备安全运行技术整体水平,增强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排查和治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隐患,杜绝较大以上设施农业装备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设施农业装备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整顿私自拼装、改装设施农业装备行为。
(二)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并重点整治大棚卷帘机、微耕机等事故频发装备、设施农业产业化园区等设施农业装备相对集中区域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操作过程中的各类不规范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普查登记,集中隐患治理。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安监、工商、质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大棚卷帘机和微耕机为重点,采取“全面登记、实地检验、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卷帘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管理台账(附表1),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书面告知,并建立隐患档案,加强监督、限期整改;对已发生事故的,要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普查登记,使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建立完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师资队伍,熟练掌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市将适期组织培训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积极组织编写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操作挂图、制作设施农业装备模型,采取开现场会、办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组织、产业化园区及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使用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引导农民使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设施农业装备。
三是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将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让广大农民和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农户、合作组织和园区管理人员更多地了解、掌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三)完善保障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加大监管投入,争取同级财政的支持,保障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活动所必需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检验装备及安全检查交通工具,逐步提高监管能力。
二是改善设施农业装备整体结构。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装备报废更新财政扶持力度,推广使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机型,淘汰老旧、落后、拼装和事故频发的设施农业装备。
三是按照2024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农业装备的推广鉴定、质量投诉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质量改进意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三包”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整治步骤和阶段任务
各地要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
(一)方案制定阶段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整治方案应于年3月10日前报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建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班子,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工作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和工作经费。
(二)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媒体、印发手册和一封信、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发送短信息、举办培训班、开展安全学习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专项整治良好舆论氛围。
(三)整治实施阶段
根据设施农业装备的作业区域和时段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治理,引导和教育农民安全操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施农业装备台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督查、验收和总结阶段
整治期间,市农委、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将不定期组织对重点市、县及2024生产企业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农业设施装备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工作总结,并分别于年6月20日前和10月20日前向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报送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卷帘机及微耕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