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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劳动课程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将合科教学的“社会”科改成“历史”、“地理”两科,分开进行教学。对于未实施五年一贯制的小学,其课程按教育部1952年2月5日颁发的《“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开设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工8门课程。1952年3月18日,颁发试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初中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外语、中国革命常识、时事政策、体育、音乐、美术等13门课程;高中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共同纲领、时事政策、外语、体育、制图等13门课程。可以看出,建国初期经过改造、吸收和借鉴后的学校课程结构较为单一,所有课程均为必修课和分科形式。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三:一是建国初对有科学文化知识人才的急需直接决定了学校课程以系统科学文化知识传授为主,课程结构必然以学科课程、分科课程为主。二是对以往的旧课程否定较多,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只继承了以往中小学课程中分科目的部分,丢弃了民国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学课程中的选修课制度。三是受到了苏联当时教学计划只有必修科没有选修科的影响。这实际上一方面反映出在建国初期学习苏联时就已出现脱离中国实际的问题的端倪,另一方面则体现出建国初期在改革旧教育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漠视中国国情、薄待传统的“左”倾情绪,造成了对以往教育过多的否定。
“劳动化”特点的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课程结构(1953—1965)
1953年,我国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伟大历史任务,并着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国家不断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几乎每年都重新颁布中小学计划。具体有1953年7月颁发的《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1954年2月颁发的《小学“四一制”教学计划(修订草案)》;1954年7月颁发的《1954—1955学年度中学各年级各学科授课时数表》;1955年9月颁发的《小学教学计划》;1956年6月颁发的《1955—1956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数表》;1956年3月颁发的《1956—1957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数表》;1957年6月颁发的《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1957年7月公布的《1957—1958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1953年中学课程在1952年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是初一增设了卫生常识,但由于教材编订跟不上,教育部很快又通知暂不开设。而且,取消时事政策;总课时减少170课时。1954年,鉴于学生学业负担太重,教育部对中学课程作了新的调整,主要是减少课时和削减课程科目:(1)初中取消外语课。(2)削弱政治思想教育,取消共同纲领,改设政治常识。(3)教学时数初中一、二年级由1953年的每周30、32课时降为29课时,初三由每周32课时降为31课时;高一由每周32课时降为30课时。1955年7月教育部专文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所以,1955年教学计划体现这一精神,进一步下调课时,初中一、二年级每周课时降为28课时,高一由32课时降为31课时,高二由30课时降为28课时。1956年是中学课程作出重大调整的一年。首先,开始注意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国之后,国家建设需要大量科技人才,我国的课程改革重心一直放在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课程的改革上,如加大课时,重编教材,增加科技新成果在教学内容上的反映等。一段时间,忽视了对学生劳动技术教育。一方面,缺乏劳动教育,使全面发展教育失于偏颇;另一方面,这也严重脱离了中国教育实际。
当时社会,中学毕业生不升学而就业的是大多数。中学只有升学目标而未兼顾就业,使学生缺乏就业准备。到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到1956年,国家开始关注中学就业问题,并于1956年7月下发《关于1956—1957学年度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通知》,课程中要求普遍加设实习,初中增设工农业基础知识。其次,改语文为汉语和文学两门学科。这是机械照搬苏联的结果。苏联课程中是俄语和文学分科。学习苏联,我国于1953年起也酝酿分科,1956年下学期起正式分科教学。1957年甚至进一步取消了汉语课。语文分科造成的消极后果是削弱了作文教学,语文课成为纯粹文学课,课文选材只限于纯文学,政论文、应用文等全部被排除在外。整体来看,这五年的学校课程结构变革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仍然具有苏联化倾向。二是注意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加强生产劳动观念和劳动能力的培养,小学增设手工劳动课,中学增设生产技术教育课程。三是重视科学教育,当时学校教育为了向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技术人才,学校课程呈现出一种科学知识中心的价值取向,一方面增加科学知识使之课程化,另一方面又给予科学课程较多课时。如小学1955年比1954年每周课时减少2节,但自然科却增加了1课时。高中物理1953年高一(修订草案)规定2课时,后调整为3课时,1956年比1955年在二年级每周增加1课时,三年级增加1.5课时。
社会主义改造计划提前完成,我国于1956年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从1958年开始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全国范围开始了工农业生产的“”,社会急需大量劳动技术人才。当时的教育方针确定为“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贯彻这一方针,培养社会急需的劳动技术人才,学校教育要加强劳动教育,教育部分别于1957年7月和1958年3月,颁发了《1957—1958学年小学教学计划》和《1958—195年度中学教学计划》。[2]其中,制定中学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第一,初中各年级每周教学总时数最高不超过30小时,高中各年级最高不超过31小时。第二,保证语文和数学两科有充分的教学时数。第三,不减少物理和化学两科的教学时数。第四,适当减少历史和地理两科的教学时数。第五,注意各科之间的联系和相互配合。
1963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讨论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和对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批转下发了这两个条例,其中,《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共40条(简称《小学40条》),《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共50条(简称《中学50条》)。它们系统地总结了建国13年来,特别是1958年后二三年的教育经验与教训,对中小学教育的任务、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劳动、教师等都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在课程结构方面,按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各类高等学校的需要,发展学生的志趣和才能,高中阶段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校的师资、设备等条件,酌设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制图、历史文选、逻辑等选修课程。高中三年级学生,可以根据志愿和爱好,任选一门或两门。选修课程不进行考试。这一规定在新中国课程历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对摆脱苏联早期单一课程结构模式的影响,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学校课程结构变化的特点是:(1)形成了劳动化课程。中学教学计划规定了参加劳动的时间,并开设了“生产劳动”科和“体力劳动”科。取消“农业基础知识”课和规定的14天农忙假。规定学校应有14~28天体力劳动,另规定初中和高一、高二每学年应有6天参观时间,以使各科知识与生产劳动更紧密相结合。在小学,也在农村小学(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和小城市的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每周各1课时,全年68课时。农村小学原则上不设手工劳动课,但有条件的小学也可开设。(2)恢复外语教育在课程中的地位。“计划”认为外国语是“吸取各国科学成就的重要工具,在中学教育中有着重要作用”。所以,要加强高中外语教学。[3]这具体表现为高一外语由原每周4小时增为5小时,并加强课堂练习机会。另外,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应在初中开设外语科。增加外语科所占用的课时,通过减少语文、历史、生物和生产劳动的课时解决。(3)重视理科课程轻视文科课程。减少历史、地理课时,初中二、三年级和高中由每周3小时减少为2小时;只在高一开设经济地理,每周3小时。增加生物、化学教学时数,初一、初二、高一生物均增为每周3小时,初三化学增为3小时。在初一算术中增加珠算和簿记的教学内容,所需教学时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