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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围绕一个中心
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总结提升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全省教研系统必须坚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围绕依法实施和科学实施新课程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二、做好两个服务
教研工作要为行政部门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师教学服务。全年在两个“服务”上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教育决策服务
1.以“全面规划、稳步推进”为方针,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考察全国高中课改实验省,深入实验样本学校调查研究,了解我省实施高中课改的优势和困难,协助省教育厅制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具体有: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课程学科实施指导意见等。
2.加强省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的教学指导。在对国家级实验区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总结实施课程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抓好一批学校和教师典型,组织召开义务教育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
3.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和管理。对地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继续完善修订通用地方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各实验区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制订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和管理细则。
4.调查全省教学用书使用情况,制订教学用书编写、审定、出版、发行的指导性意见。
5.加强课程改革的协调和宣传。协助省课改办召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会议。积极联系宣传部门及多种媒体,宣传浙江省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
6.认真做好全省51个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业务指导。加强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研究,以及对市地命题工作的指导,做好全省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质量分析;加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7.继续完善高中会考制度。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规范会考管理,提高会考的公信度。研究高中会考信息公布和运用的科学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的监控和管理。研制新一轮高中课改背景下的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8.积极研究高考改革趋势,协助做好我省高考试卷命题和阅卷的相关工作,研究与高中课改相配套的考试和评价改革。
9.探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和部分县(市、区)合作进行试点。
10.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校(园)本教研制度的内涵和实施策略,积极推进全省校(园)本教研工作。完善浙江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评比标准,总结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的先进经验。
11.进一步推进教研工作信息化,继续做好“浙江省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的教学设计和现场拍摄任务。
12.研究高中学科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先进教研组评选活动。
13.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学研究的指导,建立民办学校教学研究联谊会制度。
14.召开省、市教研室主任会议和教研室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课改背景下教研工作的创新模式以及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的新思路。
15.加强省际教研工作交流和协作,承办华东六省一市教研室主任会议。
16.以展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为重点,做好第三届省政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17.做好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成果评比工作。
18.协助做好第九批省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
19.开展新课程下学科教学中的德育研究,提高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效性,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先进的德育模式。
(二)为教师教学服务
1.做好义务教育和高中新课程学科的培训工作。改进省级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2.启动全省教研员培训。制订全省教研员培训实施方案,分层分批培训各级教研人员。
3.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参与园长和幼教教研员全员培训。
4.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携手行动”,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课程改革的引领和指导。
5.加强教学用书的开发和管理。继续组织编写与新课程配套的作业本、暑假作业、复习用书、考试标准、地图册等,全面修订已经出版的教学用书。
6.召开全省高考情况分析报告会,加强对高三复习阶段的教学指导。
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2024年2月22日,市教委发布《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也标志着我市“中考”改革正式启动。据了解,我市将从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4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配套工作方案,我市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同时,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13门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从初中入学起,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规范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保障机制。
按照要求,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将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普及,改进学生的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提高教育质量,日前,市教委印发了《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两个配套文件。现就《实施意见》和两个配套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国家确立的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顶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配套的评价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教育强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在对我市2007年开始实施的初中学业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分析其经验成果与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市教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目的是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其正确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从2024年秋季新入学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4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
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是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规则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三是推进综合改革,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协同推进学校管理、课程实施、考试命题、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等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使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工作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实施。
这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二是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三、这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新变化?
主要有以下三点变化:一是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二是除原有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化学、物理外,以原始分呈现的历史、道德与法治成绩,和以等级形式呈现的地理、生物成绩,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录取依据。三是体育与健康成绩总分值由30分提升为40分。
四、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实施“全科开考”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以课程标准、教材为依据,并结合我市教学实际,考虑全体学生的发展需求,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重视对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不出偏题怪题;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部分科目采用等级方式呈现,避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和数量上,只增加历史、道德与法治科目,做到文理兼顾、适度负担。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科目?考试的组织方式和结果呈现形式是怎样的?考试的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含平时部分和统一测试部分)、化学(含实验)、物理(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13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化学、物理5个科目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书面考试,考试结果以原始分呈现。历史、道德与法治2个科目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开卷书面考试,考试结果以原始分呈现。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书面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体育与健康包括平时和统一测试两个部分,考试结果以原始分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考试结果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化学、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六月份第三周周六、周日和第四周周一上午进行;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六月份第四周周一下午;其他科目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之前组织实施完毕。
六、为何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分值设置为4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分值由原来的30分增加至40分,占录取计分总分值的5%。这一方案是符合教育部关于体育考试计入录取计分要求的。保持体育与健康在录取计分总分值的一定比例,有利于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通过体育锻炼达到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目的。
七、为什么要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有利于初中学校以综合素质评价为抓手,引导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再次,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促进初中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促使人才选拔从关注分数到关注人的发展的转变,从而为高中学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的依据。
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思想品德包含日常行为表现、专题教育活动、团队活动、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等评价要点;学业水平包含国家课程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修习、研究性学习成果、个人优势学科学习和社团活动情况等评价要点;身心健康包含体育课程修习、日常体育类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心理素质、体育特长发展等评价要点;艺术素养包含艺术类课程修习、艺术类活动、艺术特长发展等评价要点;社会实践包含学军、学工、学农、研学实践教育等集体活动,社会调查与实践课堂活动,素质拓展课外活动,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评价要点。
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使用?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可信和评价过程的规范、公正?
将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招生的参考或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应用在三个方面:一是以评价为导向,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初中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以评价为抓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三是以评价为参考或依据,探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在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和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中,积极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途径与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区进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模式改革的探索。
确保综合评价材料的公信力是本次初中评价改革的关键。应该从内容、程序和管理等方面本着循序渐进、依法行政的原则予以保障落实: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查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具体表现及其成果来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查、可比较、可分析。二是在评价程序上,成长记录、整理筛选、审核公示、形成档案四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规定明确。不仅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而且要求加大公示监督力度,学生本人及家长、班主任三方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最终形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三是在组织管理上,初中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评价细则和实施方案,保障评价工作常态化、高质量的完成;同时建立管理平台,健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增强评价公信力。
十、这次改革何时开始正式实施?如何确保改革的各项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课标;初中;物理数学;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33.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10-0437-01
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手段,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强调师生的共同参与,通过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调查、阅读、分析、讨论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深对基础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我国教学案例法起步晚,并且受到了传统教育的限制,对其没有更广泛的使用,所以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发展。
1.初中物理的教学现状
物理是一门需要动手动脑的课程,但是纵观中学阶段物理教学,老师将应试教育作为主要向导,在课堂上习惯于滔滔不绝地说教模式,将学生自主动手、合作实验等环节一带而过,造成了学生只动脑不动手的不协调学习。不仅如此,我国各地区的发展具有差异性,导致师资力量的不均衡,教师素质也是参差不齐,也一定程度上导致初中物理教学的教学质量。所以在新课程的实施背景下,初中物理教学的改革要及时将教育理念转变,研发新的教学模式,打造优秀的教师团队。
2.初中物理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必要性
2.1 按照新课程标准,首先要打破传统以教材为载体的教学模式,将仅传授理论知识转变为对理论知识的自主探究学习和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培养,案例教学法正契合了这一点。案例教学法侧重于案例情景,将知识融入到真实情境中,是学生通过情景体验来自我发现的学习过程。
2.2 改变"填鸭式"以教师和教材为主导的教学方式,避免学生不会实际运用知识,光会动脑而不会动手。案例教学法侧重的教学方式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体验案例情景,及时展开师生和生生讨论交流,这样就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在讨论交流中获取解决问题经验和方法,是对书本知识的延伸。
2.3 改变传统学生评价体系――以成绩为准则,使得学生学习起来有压力,失去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法能够使初中物理教学变得顺畅,更能让学生放松心态学习,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让每一个学生得到相应发展,这也正符合了新课程标准对初中物理教学改革的要求。
3.初中物理案例教学思想观念的滞后
现阶段初中物理教学思想观念的落后是目前初中物理教学案例教学法推广遇到最大的问题。虽然新课程标准的提出和实施为案例教学法提供了良好环境,但是现行的传统教育高考制度、各大院校招生制度、社会对人才的认可方式以及地方政府对学校业绩考核等方面因素都制约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使其陷入了困境。
(1) 要认识到初中物理教学案例法真正的实施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必须要有信心和耐心;(2)推出多样化的人才认可方式并落实到工作岗位考核标准上,慢慢让全社会 认识到并不是只有学校考试成绩才是对人才肯定的唯一标准,以此逐渐改变传统社会价值观,为教育改革提供社会基础;(3)课程教育的改革并不是仅限于倡导改变教育理念和思想,而是要真正将想法落实到行动中,通过具体的规章制度来强制将教育改革落实,坚决抵制只有口号没有行动的政府和学校。
4.初中物理教学案例法的应用条件
初中物理教学在实施案例教学法之前,一定要准备好实施的必要条件,在不合适的时间和情况下实施都会影响到教学效果,所以教师在确定要实施案例教学法之前要客观地、理性地结合学生学习状态和学校硬件设施,认真研究和分析教学案例法如何实施。
(1)教师具备一定的案例教学能力。并不是所有的初中物理老师都能够利用案例教学法得到良好的教学模式,教师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加深对案例教学法的了解程度,才可以有的放矢运用案例教学法。(2)学生也要掌握一定的初中物理知识,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案例教学才能保证学生在讨论和探究时有基础知识打底,进而延伸知识。(3)以教材为中心对初中物理案例教学内容细致编排,就是需要师生都有充分准备,才能保证教学的成功。
5.结语
初中物理是学生第一次系统接触科学知识的学习阶段,是学生物理思维开始形成的第一个阶段,直接影响了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合理的使用案例教学法,非常契合初中物理课程改革,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所以要求老师不断的积极地、主动地提升自我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 曾敏. 新课标下案例教学法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4.
[2] 李晓燕. 案例教学法在高中历史选修课教学中的应用[D].东北师范大学,2012.
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实现学、考、招有机衔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和学习习惯,为学生的后续成长和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到2024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多元录取模式,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
——2017年,认真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加强学习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4年,加强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公布《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覆盖开展中考改革方案宣传,修订完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从2024年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始,毕业时将按照改革后的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24年,按照《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逐步形成科学高效、多元评价、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和省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也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课程均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部分,物理、化学、生物学考试包括实验操作部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科目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确定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加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合格”或“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1)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考生成绩按原始分呈现。
(2)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成绩按原始分呈现。
(3)音乐、美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5.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办法,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音乐、美术学科考试由市(县)教育局按照省颁布的学科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组织实施。
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地理、信息技术三门学科的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举行;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含实验操作考试)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举行;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相应学科结束时进行。
(二)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为培养初中学生核心素养,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修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市(县)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维度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2.评价办法
(1)建立档案。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在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框架内,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突出写实记录,避免集中突击。每学期末,各校要组织管理员、教师整理遴选学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导入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学校开展的涉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活动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数据自动导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系统”,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抽查。
(3)等级评定办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取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各学校除思想品德维度外,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四个维度评价为A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与评定学生人数的30%,A、B两个等级的学生不超过80%。
3.结果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纪实报告形式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和等级。将五个维度评价结果转换成等级值,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实行“4+4+1”的成绩计算模式,其中“4”代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代表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1”代表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门槛条件。
2.完善录取程序和办法。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4年毕业时采取新的招生录取办法。
(1)市区省示范高中。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主要依据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绿色指标;
(2)市区其他普通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批次内进行;
(3)县(区)普通高中。各县(区)教育局应结合实际,制定县域内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纳入志愿批次管理,使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录取平台。
3.建立多元评价和录取机制。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满分为20分,五个维度A、B、C、D四个评价等级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各维度等级值之和即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开展自主招生。鼓励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的模式,试点实施自主招生。
4.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和政策加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和招生比例。省级示范高中及民办高中可以按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申报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市级以上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要纳入自主招生管理。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提前批次统一管理,确保自主招生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保障措施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合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对中考改革的统筹规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考各项改革。各县教育局于2024年6月底之前,制定出台本县中考改革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多渠道、多形式认真做好中考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知晓中考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方法举措,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广泛听取*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建议,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
(三)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强化政策配套
修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出台中考改革背景下初中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初中教育教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本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确保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考生回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政策。
(五)健全管理机制
健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制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严禁民办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违规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单独组织考试,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初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深入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在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7〕36号)文件精神,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为依据,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改革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面实施双语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规范招生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改革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自治区、兵团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统筹管理,注重改革创新。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
三、改革目标
到2024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构建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维护教育公平。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推进双语教育初高衔接和普职衔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自治区、兵团基础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初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初中课程管理,督促初中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根据全科开考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实验稿)》规定的全部科目,采取科目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
八年级: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
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双语班加试民语文。艺术考试学生可在音乐、美术两科中自选一科参加。
以上考试科目中语文试卷含中华文化,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含新疆地方史、民族团结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考试形式。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合卷、生物、地理、双语班民语文的考试形式为闭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信息技术考试形式为开卷,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为现场测试。除民语文外,其他学科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
3.考试分值与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均为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150分(道德与法治75分、历史75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为50分,双语班民语文为100分。上述学科成绩按照原始分呈现,总分为800分,双语班总分为900分。
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等4个学科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可根据本地考试结果,按比例自行划定等级,原则上A级占考生人数的15%,B级占考生人数的35%,C级占考生人数的45%以上,D级严格控制在考生人数的5%以内。
4.考试命题。考试命题由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命题应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
5.组织实施。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统一颁布各科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发布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即:“六统一”的方式进行;考试的组织、阅卷统分和招生录取由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负责组织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试卷,内高班考试的组织、阅卷、录取工作要求由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另文规定。
体育与健康、艺术课程的现场测试,理、化、生的实验考查由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组织实施。
6.考试时间。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6月下旬统一进行,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课程的现场测试及理、化、生的实验考查时间由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信息技术、双语班民语文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二)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1.评价内容。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成长记录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必备材料。其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民族团结、反对极端宗教活动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如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学生到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绘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形式、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社会调查,参观学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等。
2.评价的组织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统一要求,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地(州、市)、兵团各师(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确定评价小组成员,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落实评价方案,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
(2)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清晰反映学生成长的轨迹和发生的变化。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方便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4)全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改革招生录取方式
自治区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市)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等级,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录取。
1.录取方式。高中阶段招生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科目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其中成绩等级为录取门槛,科目计分为录取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必要条件。
(1)等级确定。普通高中录取,需确定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等4项考试成绩等级均达到C等级以上;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录取,以上4项成绩中至少有2项达到B级(含B级)以上。
(2)科目计分。计算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体育与健康等6项原始总分。双语班计算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体育与健康、民语文等7项原始总分。
(3)多元录取。在上述两项成绩的基础上,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或纪实性档案资料进行录取。允许已将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以折算分方式计入录取总分的地区,继续进行试点。
2.清理考试加分项目。各地要对本地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兵团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需报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备案。
3.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在本地的自治区级、兵团级示范性高中和优质资源学校应划出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团场初中学校和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
4.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提倡分区划片招生或优质学校捆 绑招生。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人数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5.建立正常招生秩序。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组织单独计分学科考试,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凡涉嫌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由省级统筹规划,各地组织实施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成立中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进全疆中考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改革落实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二)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课程改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有关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条件、考核录取标准及加试办法等,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
(三)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在各地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诚信制度,务求程序规范,杜绝招生中的*现象。录取过程中应及时公示有关信息,建立切实有效的申诉与投诉制度,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监督。要与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的相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同时,建立内控机制,并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