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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长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第二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模范遵纪守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审计,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行为要求
第三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对区委、区政府和局党支部、局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意见和指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第四条 全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和《区机关干部“八条禁令”》。
第五条实行办公公示化。
(一)标志办公。在办公桌上摆放有本人相片及注明部门、姓名、职务的桌牌,人员上岗时,必须佩带与桌牌内容相同的胸卡;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时,必须出示审计资格证件。
(二)办公公示。明示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规范要求、审计组成员姓名。群众到局机关办事时,承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书面材料,并印制成办事指南,以备索或备查。
第六条 实行审计限时制。
严格落实审计限时制,促进每个审计项目能按期完成。在每个项目进点审计时,审计组都事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审计时限。若不能如期完成审计任务,确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在时限前15天写出书面说明,报局长批准。每周汇总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
第七条 全体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及本局决定、命令和协调的事项。
(二)隐瞒或不及时报告查出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财经
法纪的问题。
(三)工作效率低下,不遵守《中国审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时间要求或上级规定的时间期限而不及时上报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综合报告;或超过期限下达审计决定书。
(四)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五)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包括超越或偏离了审计的范围、程序、权限、标准等,导致工作失误,给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
(六)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
(七)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或擅自泄露未定性的审计问题、审计情况。
(八)利用职便强制企业参与非义务范围的活动,给企业带来损失。
(九)利用审计的职便进行吃、拿、卡、要。
(十)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一)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被审计单位意见较大。
(十二)利用职务影响,偏袒、支持和变相参与经济或商业活动竞争。
(十三)对举报、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阻扰妨害效能督查人员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十四)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整或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干扰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十五)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间溜号;纪律松驰,外出不请假,回来不销假。
(十六)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八条 全体人员实行考勤制度,考勤采取上班签到、出差登记、病假、事假审批。
(一)上班时必须本人签名。原则上按时上班,并在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内签到,超过10分钟签到的为迟到;离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下班的为早退。三次迟到或三次早退以一次缺勤计。
(二)人员因公务需要市内出差(下乡、培训学习、开会等)的,口头报告局长;若分管领导带队,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人员因公务需要市外出差的,应事前把去向、事由、时间等情况登记在请假审批表上,报局长审批。人员出差经局长同意后都要报监签领导及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在签到簿上备注。
(三)局领导因公或因私外出,严格执行《区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委办发[]17号)。
(四)人员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事前书面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急事在外请假的应事前用电话向局长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病、事假在1天以上10天以内的由局长审批,超过10天的由局务会议研究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报局长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备注。未按规定请假的,按缺勤计。
(五)局里每天都安排一名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在签到时间内负责监签。节假日带班领导另行安排。
第九条 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并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及上传下达工作,遇到重大或突发事件,必须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条 建立内部督查机制。本局成立内部督查组,组长由分管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局人员执行区加强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考勤的事前、事中管理,监察室负责考勤的事后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考勤和行为督查制度。局内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归档,作为年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建立考勤奖惩制度。
(一)一月内缺勤2天以内的,当事人必须作书面检查;缺勤年累计在5天至10天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缺勤年累计在11天至15天的,给予效能告诫,同时不享受当年度13个月工资待遇;缺勤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认真抓好考勤管理办法的落实。对不认真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的,给予负责考勤管理的责任人员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一年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二次给予效能告诫;三次给予再次告诫,并按《省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处理。
1、有代签行为的;
2、一周内未请假私自离岗30分钟累计2次以上的;
3、一周内个人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达4次的;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玩扑克牌等类似行为的。
第十三条 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对贯彻、执行本规定不到位的,责成改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三)工作人员一年内被通报批评1次的,当年度不能评先评优或晋职晋级;一年内被效能告诫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等次;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当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等次,并给予降职或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再被效能告诫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免职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局长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xxxx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审计局局长。这次安排我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既是对我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也是对我个人的关心和爱护,更体现了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将以这次述职为契机,认真回顾检查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诚恳听取大会的审议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下面我将自己两年多来履行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任局长后,为了在审计工作中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我始终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两年来,我先后学习了《邓小平文选》、党的xx大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总书记西柏坡重要讲话等重要政治文献,记学习笔记、体会约4万多字,不断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 在搞好个人学习的同时,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平时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处级干部和全局干部进行专题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学习。两年多来,共组织班子学习23次,中心组学习45次,处级干部学习12次,全局性学习11次。我还在全市审计系统、局机关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上,就学习贯彻xx大及其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效益审计的难点和思路,以及贯彻审计署5、6号令等专题,进行了辅导性发言和交流,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先后在《xx审计》、《x政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了《审计在建设小康社会中大有作为》、《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等8篇文章。去年我局完成的《国家审计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研究》等调研课题,在全省审计科研论文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奖。据不完全统计,全局两年多来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理论研讨性文章72篇。这些理论成果,有力地指导了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坚决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的决议、决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依法审计是审计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我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体现到审计工作中,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定审计项目,强化审计监督。两年多来,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审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有关具体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我在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都已向大会作了汇报。现在,我重点汇报一下履行职责中的主要做法及效果。
(一)突出重点,逐年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两年多来,围绕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每年突出几个重点,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逐年推向深入。在继续扩大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覆盖面的同时,逐年加大了对二、三级单位及项目的延伸审计;为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重收入审计向重支出审计转移,加大对科技、环保、支农等财政资金的审计力度;对部分重点建设资金及时进行跟踪审计;查处了一些较深层次的违纪违规问题,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针对财经领域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先后提出了细化预算、推行部门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政府外债管理、解决银行多头开户、严格国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建议,大都已被采纳,对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人大监督财政预算,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审计局长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经第5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我负责对盟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科学技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地震局、国税局、工商物价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和金融、邮电、通讯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分管盟人大工作社会工作处工作。现将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审计局长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审计组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项目的基本组织,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制是审计部门一项基本的审计作业制度。审计组实行组长或主审负责制,不但能提高项目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还能有效利用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但在具体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审计组长与主审职权不明确、审计质量责任不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审计质量和效果。
一、项目审计中,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制实施现状及易产生的弊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有关规定,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制,对项目审计质量和效果以及审计风险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当审计项目规模较小、涉及审计事项不多的情况下,审计组只设组长,主审由组长兼任;但当审计项目较大、较复杂时,或者审计项目较重要,需要有关领导任审计组长,而多数情况下领导人并不亲自参与现场审计时,审计组还专设主审,具体负责项目现场审计查证工作。在审计组长与主审并存的情况下,往往因权责不明确,容易产生以下弊端,
1.审计组长与主审对审计项目熟悉程度不同,如不能正确处理出现的矛盾和分歧,势必影响项目审计质量。多数情况下,组长在行政上隶属部门领导人,在具体实施项目审计过程中,领导人通常只挂组长之名,并不实际参与现场审计查证工作,对项目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到审计现场查证、编制底稿及撰写审计报告等工作通常由主审完成,这样,由于对审计项目熟悉程度不同,组长与主审在审计项目中难免出现矛盾和分歧,从而对审计项目的实施产生负面效果。
2.审计部门领导担任审计组长,严重弱化了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造成组长与主审质量责任不清、质量控制流于形式的后果。审计部门领导是行政领导,由他们担任审计组长,目的是为了凸显对一些审计项目的重视,或与被审计单位的“级别对等”。但他们有大量的全局或部门的工作要处理,不可能经常固定在一个审计组工作,由他们担任审计组长,很难实施日常的质量控制程序、履行日常的质量控制职责,这样做必然严重“弱化”或削弱质量控制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规定的是“审计组实行的是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从字面上看,一个审计项目,要么就是实行组长负责制,要么就实行主审负责制,并没有涉及到在项目审计中既存在组长、又存在主审情况下组长与主审职责区分问题,这就造成了在审计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审计组长与主审职权混淆、责任不清的现象,为最终的项目审计质量和效果埋下了隐患。
二、项目审计中审计组组长与主审职责
1.审计组组长职责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暑第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审计组组长职责的表述,概括起来,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与实施审计项目有关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审计组的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工作效率、廉政纪律和审计质量负责。
(2)组织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和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成员按批准的审计方案实施。对审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审核审计证据,对取证的事实和有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检查审计日记、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适时组织审计情况分析会,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按照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层次逐级汇报,请示处理。
(3)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组织审计组讨论定稿,依照规定送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事项定性的准确性和评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4)对审计意见采纳、落实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检查结论的真实性、完事性负责。对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的审计档案材料进行审查验收,簦署审查意见,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2.关于审计项目主审职责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审计组组长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但审计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但项目主审并非常设岗位,而是随着开展审计项目需要而定的,主审权责的大小与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相关,而最终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要由组长承担责任。由此看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审“听命”于组长,并在组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在组长由有关领导人担任,且不参与具体现场审计查证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说,经过组长充分授权,主审职责与组长职责是相近的。
三、项目审计中审计组组长与主审关系
通过以上对审计组长与主审职责阐述,以及对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制实施现状及易产生的弊端的剖析,我们可以发现:
1.审计组组长授权是联系组长与主审的纽带。没有组长授权,就不存在审计项目主审;不按程序授权,对审计质量的控制就会流于形式;授权范围不明确,组长和主审的权责太小就无法界定。只有通过书面形式规定授权范围,才能真正理顺审计组组长与主审之间权责问题。
2.在由领导人担任组长的情况下,应充分授权具备相应资格的主审,发挥主审的主观能动性,确保项目审计质量和效果。因为主审与审计项目息息相关,对所要实施审计项目相关情况与知识的了解最为深入,其职责的发挥贯穿了审计项目的始终。相对于审计组组长,主审参与具体审计工作。由于审计方案一般由主审制定。对项目从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到审后报告处理和后续审计,无一不要求主审始终保持全面的知情和细节的掌握。相对于具体审计人员,主审要掌握每一个审计人员所审计的内容与结果,要具体办理审前准备与审后的报告处理,并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宏观与微观齐头并进的了解。在审计人员现场审计的基础上,主审还负有复核、归纳、总结、推敲提炼等责任,由此形成审计报告的初稿,作为审计结果的初步表现形式,直接影响最终审计成果的质量。
3.主审是联系组长与普通审计人员的桥梁。主审既具有业务操作的职能,又具有一部分项目管理的职能,既参与具体的审计任务,又要组织现场审计、审定现场审计有关文书、起草报告初稿,起着承接组长与审计人员之间联系,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主审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使审计组各成员之间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效能。
4.主审受命于组长,在授权范围内对组长负责。这其中应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审计组负责人就是组长,对审计项目业务质量和审计效果及风险负总责。审计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追究组长责任,改变以往审计项目审计责任归属不清的局面,审计风险责任由组长直接承担,促其积极履行组长职责,正确使用组长权限。二是主审仅就组长授权范围内事项负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虽然明确了“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但却没有明确说明主审到底对审计项目哪些方面负贾,负什么贾,但通过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中关于“审计组组长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但审计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主审仅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组长仍就主审履行职责部分承担责任。
审计局长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64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3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5名、事业编制人员9名。在__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中,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共3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3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__年7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10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
在今年开展的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确定过程中,市审计局对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明确为: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败的自觉性。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
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