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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范文第1篇
二00六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圆满的完成市教育局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任务,以“三个代表”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积极认真的抓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本年度计划生育率达100%,特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校长与各校法人代表签订落实。
一、工作目标
努力圆满完成教育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确保我中心学校计划生育率达100%,确保在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保持领先位置。
二、工作责任指标
1、严格执行生育政策
①坚持持证怀孕,凭证生育,坚决杜绝计划生育,严格禁止早婚、早育,全面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确保计划生育率达100%,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弹。
②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落实补救措施,一律视为计划外生育,坚决按市教育局规定予以否决。
③凡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对象,应及时申报办理《计划生育证》。并对其孕情加强监控,指导服务、管理,为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严禁非医学需要中、大月份引产自行终止妊娠。
2、加强孕前管理
①对45岁以下已婚未扎的女教工和半边户家属一年开展四次一检三查,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坚持参检落实率达100%。
②全面重点掌握一检三查对象,实行“四术”对象名单化管理,落实“四术”一刀切,不留隐患。
③完善健全婴幼儿出生不幸死亡报告制度,并由所在学校当日派员前往看望慰问和见证,为再生出证服务。
④及时受理落实、查处、反馈计划生育信访案件。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①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优化计生环境。
②及时准确的建好计划生育台帐,做到数据准,底数清,各种资料及时整理、装订整齐、管理完好,准确及时报送计划生育日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数据。
三、严格执行奖惩政策
1.按《条例》规定,落实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及有关优惠政策100%。
2.凡当年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一律取消其该校一切评先资格,除按政策查处超生对象外,另征罚该校(计划外超生一人加罚2000元,早婚早育一例加罚1000元)。
3.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的考评,按照平时工作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量化管理,按得分多少排位,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主要领导(法人代表)及有关责任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由主要领导向中心学校写出责任报告,列为重点管理。
中心学校
学 校:
领导签字: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范文第2篇
一、责任目标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二工作指标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范文第3篇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按政策生育,无提前生育,无政策外生育。
2、动员组织节育对象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3、查环查孕按期开展,每期到位率达100%。
4、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育龄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干部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5、统计准确率达100%。
6、推进计划生育有要村民自治,建立自治机制,管理员、中心户长基本具备服技能知识,责任落实。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基本到位。
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措施
1、成立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会长分工包干,责任明确,认真兑现奖励。
2、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动员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及时准确地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做好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组织村民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服务;
5、协助乡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6、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有工作制度、有会员之家、会员联系户,能经常开展活动,并发挥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
7、村有计生服务室,服务室内有B超工作台、药具柜、宣传教育资料,做到卫生整洁、环境温馨,积极组织已婚育龄群众参加“三查一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做好孕前管理,搞好优质服务。
目标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是村级中心工作之一,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会长必须负起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村自管理的责任。
1、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会长必须负起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村自管理的责任。
2、每月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计生管理员、协会会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进行约谈。若一年内第二次被约谈,将停发以上人员工资;若一年内第三次被约谈,该村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计生管理员、协会会长必须引咎辞职。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全县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领导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办法及时间
通过检查党政主要领导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原始资料及活动记载,听取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走访或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多种方式,结合各地自查上报情况和人口与计生部门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考评于2012年10月中下旬与计生线考核同步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将本级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情况在10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同时抄送县人口计生局。
三、考评内容
(一)党政领导重视(20分)。
1、成立了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综合治理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的记1分,未成立不记分。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定》精神,制定出台落实《县委决定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全年达三次以上;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计划生育协调会,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的记4分。会议少一次扣1分。未解决实际困难的不计分(查看会议纪要,要有解决“两非”整治、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政策、实施综合改革等内容)。
3、计生机构稳定、协会组织健全的记6分。其中乡镇有人口计生办的牌子、有3名以上的国家公务员从事计生工作(不含分管领导)记2分;村级配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计生妇女委员,当年工资待遇不低于村主职干部的80%(见上年兑现文件和当年兑现正式方案),记2分,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实行同工同酬的加1分,未达到80%的扣1分;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组级信息员或社区理事会长且职责、报酬落实的记1分;乡镇协会积极开展活动的记1分,未开展活动的不记分。
4、加强目标管理,与各村委会签订了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组干部的重要职责,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的记3分。未签订责任书或未落实“一票否决”的不记分(查看上年责任书兑现和“一票否决”的记录情况),未落实村组干部职责的扣1分。
5、乡镇公益性技术服务职责落实,设2-5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公益性岗位(见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责任书),完成生殖健康服务、环孕情监测、四术、随访服务合同任务的记2分。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每项扣0.5分,发现有虚报的每例扣0.5分。
6、完成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国债项目的站按目标完成记2分,未达到目标的不记分。
7、坚持党政领导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并且亲自调研指导计生工作的记2分(查看文件规定和有关工作记录)。无联系点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联系点未完成责任指标的各扣1分。
(二)综合治理情况(30分)。
1、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相关部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记5分。其中: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记1分,未签订不记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的记2分(走访相关单位,查看相关资料),未实行“一证管多证”的不计分;未落实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有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扣2分。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记6分。其中农村当年及上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0%,当年达55%记2分,各项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按要求按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的记1分,出现未落实免费服务的每例扣0.5分;村级年生殖健康服务面达100%的记1分,每少一个村不得分;农村常住本地重点对象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96%的记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与生殖健康检查比例达到80%以上的记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农村流出重点对象年孕环情监测服务到位率达到80%以上的记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记5分。其中:领导重视到位(有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会议纪要、“两非”管理责任书、醒目警示标志等),记2分;制度健全、职责落实、B超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规范、记载详细,孕情包保责任制落实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0.5分。
4、深入开展“两清一治”工作,依法行政,政策外生育对象立案率达100%,年度和年度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比例达70%以上、2012年度达40%以上,2006年度和年度常住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比例达50%以上记7分。其中立案率达100%记1分,完成三个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各记2分。各项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5、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夭折救助按政策落实到位记5分。其中程序到位的记2分,对象信息准确的记1分,档案规范的记1分,年审到位的记1分。
6、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取得成效,生育文明建设村比例达60%的记2分。一项未达到的扣1分。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完成情况(50分)。
按人口和计生部门年终考评实得分的比例计算。
三、奖惩办法
对综合考核评估总分在95分以上(不含95分)的乡镇授予一等奖;对综合考核评估总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乡镇授予二等奖;对综合考核评估总分在85分以上(不含85分)的乡镇授予三等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奖资格: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不到95%的;
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不到98%的;
3、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恶性事件,节育手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不实导致确认失误的;
5、经查证有“两非”现象发生而乡镇未上报相关信息的;
6、省、市考核人口出生有误差的;
7、省、市考核有免费政策不落实或举报查证有挪用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经费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低一个获奖等次:
1、有政策外多孩生育的;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五、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