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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模板2024 第一篇
(一)编制依据和目的
为加强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24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药品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保证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和有效使用。
(三)适用范围
承担市级应急药品储备任务的单位指药品流通企业。应急医药品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灾情、突发事件、疫情等事故时,如需启动储备药品紧急供应时,经市批准后启动。
第二条 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市首先拨付币150万元作为市应急药品储备专项启动资金, 补助承担市级应急药品储备任务的企业。从药品储备项目正式启动后的次年开始,市每年一次拨付部分储备药品过期损耗费,确保币150万元应急药品储备常量。年度应急储备药品过期损耗费通常按照专项启动资金规模的10%计算。应急药品储备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并专项用于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储备需要,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储备计划。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2024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资金使用由市批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执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监督。药品储备资金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要确保储备资金的安全和保值。
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实行有偿调用,使用储备药品的地区和部门应以市场价支付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欠、拒付。
第三条 补助资金种类
(一)应急动态物资储备补助
对部分常用急救药品及消杀用品等物资实施动态储备。对承担动态储备任务的药品流通企业,给予储备药品进货价50%补助,另50%由药品储备商通过流通销售消化。同一企业每个年度累计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来源于市应急药品储备专项资金。
(二)应急常备物资储备补助
对平时流通、用量少的特效解毒药品以及防护用品等物资作为必备、常态储备,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按照2024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论证,联合下达该类药品储备计划,按照进货价给予储备药品100%的补助。
第四条 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补助资金申请单位按照海口市应急药品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首先向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附企业相关材料和凭证。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批准。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按照2024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补助项目和资金额度,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联合下达年度补助资金计划。
(三)年度补助资金计划下达后,企业凭下达的文件,开具收据并到市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四)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本专项资金的补助,若国家、省级补助标准低于本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的,给予补足到本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药品储备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照国家2024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任何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凭证,骗取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逐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跟踪和考评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整体评估报告报送市。
(四)药品储备企业每年2月1日前将上年度的药品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2024部门不定期组织对药品储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对出现下列情况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决定停发储备药品补助,并视情给予其它处理。
1.承储单位不能按计划完成药品储备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药品储备资金管理混乱、账目不清,造成严重损失的;
4.有擅自挪用药品储备资金行为的;
5.不具备药品储备条件的;
6.不能按时报送或拒报各种药品储备统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的;
7.发生其它不能履行药品储备任务情况的。
药品储备企业及药品储备工作人员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作假,挪用储备资金,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按2024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2024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储备资金的管理储备资金利用是否合理、周转速度快慢,直接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乃至生产循环往复的各个阶段,关系到企业最终经济效益的高低。所以,必须运用科学方法,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储备资金的管理。
一、应用ABC管理法
ABC管理法是现代化经济管理中广泛应用的一种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管理方法。按照一定标准把经营对象分成ABC三类,根据不同类型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ABC管理法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企业经营的某一具体的管理对象,选择两个相关的主要标志进行数量,计算出该对象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将其分为ABC三大类。
1.在生产消耗上A类材料消耗金额大,品种少,并与产量增减直接相关,所以按定额控制,按生产量和消耗定额供料。超定额耗料,生产车间要提出书面报告,阐明理由,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供料,并在下一时期扣回超定额耗用部分;B类材料与定量关系不大,但品种较多,耗用金额较大,按品种核定数量限额每月按各单位限额发料,只许少领,不准多耗;C类材料品种繁多,每个品种消耗金额多少与产量增减无关,所以按责任单位核定金额限额,使用厂币控制,只有金额,无数量,品种限额必要时可以串规格、串品种使用。
2.在不影响质量和品种情况下,贯彻就地就近采购原则,合理安排进料时间、批量和次序,对用量大、价值高、占用总周转额比重大的品种,在订货批量、进料时间以及库存储备上都要重点控制,组织好供需衔接,依最优订货批量,确定订货数量和进料时间,按品名规格,逐一控制,对用量少、价值低的材料按类别作一般控制。
3.对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盘点,一般A类物资需每月盘点一次,B类物资应每季盘点一次,C类物资可半年盘点一次,通过盘点进行平衡,并资金占用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使用资金。
二、归口分级管理储备资金要实行归口分级管理。财会科对企业资金实行总的控制,对整个资金使用及定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资金计划完成如何及超降原因。物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资金按计划使用,既要保证正常生产供料,又要合理储备,并对车间用料的合理性进行检查指导。物资部门要把资金计划,按照定额将资金指标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实行数量限额和金额限额控制,既要保证再生产需要,又不能超储,必须按计划储备,合理占用资金。
三、确定先进合理的物资储备定额和储备资金定额
物资储备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下,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而设置的必要的物资储备数量标准。它是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基础,也是采购订货、仓库管理和储备资金管理的主要依据。
企业的物资储备定额,一般是由经常储备定额和保险储备两部分组成。储备资金定额要按照生产实际、物资供应条件和加速的要求进行核定。
为了确保材料物资供应既能满足生产需要,避免停工待料,又节约资金占用,防止积压浪费,供应部门通常按品种、类别制定最高储备定额、最低储备定额和经常储备定额。
在生产不断扩大、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对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短浅”物资,应加强计划性,防止扩大储备,加大资金定额,以免造成资金浪费。
对容易采购的一般物资,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勤购少进,尽量减少储备资金占用。
四、加强仓库管理.减少损失浪费
加强材料物资库存管理是储备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是保证管好库存材料的重要手段。为随时掌握材料消耗定额、储备定额执行情况,应建立定期的统计报表制度,并采用图表按期公布。建立定期、检查和盘点制度,对重要材料建立信息卡片,随时掌握材料动态,严格控制材料最高、最低库存量和采购起点库存量,要定期抽查主要材料物资账存情况,使财会账面余额与仓库实物账余额相符。对报废物资要积极处理,减少损失浪费。
五、储备资金利用情况
储备资金利用情况,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将主要物资的实际库存与定额进行比较,依据2024变动因素,及时合理地调整定额。
2.对主要品种或价值较大的物资应其使用情况,视其有无损失浪费。
3.储备资金占用比上期增减原因,推广先进经验,查堵不利因素。
4.主要物资的进货批量、质量、价格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不相同,应迅速查明原因,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应急管理制度模板2024 第二篇
第三十七条2024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2024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2024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拒不承担核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三)玩忽职守,引起核事故发生,或者未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防控措施,造成危害扩大或者损失加重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核事故真实情况,或者虚报、漏报、瞒报核事故2024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核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故意拖延执行核事故应急任务或者在核事故应急中临阵脱逃的;
(六)阻碍核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
(七)擅自发布核事故信息的;
(八)其他对核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及其相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制度模板2024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建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以及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三)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抓紧编制我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统一规划突发事件应急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地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地、各2024部门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指导,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推进镇处(街道)村(社区)学校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原则,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不断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结合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涉及重点领域的应急预案要求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五)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和省2024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常规应急办事机构都应设在本单位的办公室。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置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机构,下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明确为市办公室内设机构。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2024部门和单位依据2024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各地和市直2024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年,各地要组织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工作人员。
(六)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严格执行2024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机制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七)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制定实施我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要依托市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平台建设要遵循省应急办总体技术要求,确保年年底前实现与省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三、大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各地各2024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通过采取规范标准、评估分级、试点示范、奖惩考核等措施,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整改、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抓”为突破口,以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早”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九)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职责任务,建立联动响应机制,注重实战、可操作性,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协调联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有效处置。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改善技术装备,实现专业技术和装备优势互补,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十)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各地各2024部门要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地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国家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相结合。
(十一)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市财政要将每年定期举办的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含政务值班补助)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未列入预算的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市财政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议”管理办法迅速落实。市直2024部门要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监测预警、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鼓励2024单位进行应急装备、设施以及应急管理基础项目的技术开发,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
四、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
(十二)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普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市应急办要对各地、各部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综合2024
(十三)努力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易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区域,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通信、燃气、自来水、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2024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四)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各2024部门要按照2024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各主管部门和2024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五)强化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特殊时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条件,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应急值守(含政务值班)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各地、各2024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设各级组织协调、2024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电话、宣传车等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十六)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2024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本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调动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各地及2024部门要依照2024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公民和法人财产,要及时返还或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十七)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各地、各2024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轮训。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十八)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各地、各2024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引导和舆情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按规定加强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环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和及时准确、主动引导、谁处置谁发布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2024和机制,把握正确的导向。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2024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不断提高新闻报道水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2024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十九)加强总结评估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评估制度,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指标。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及2024部门要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对事件处置及防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二十天内报送市。各地各部门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应急办报送上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对本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趋势,制定相应对策。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我市每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及时开展评估,掌握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
五、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管理范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2024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市应急办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定期对各地、各2024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和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二十一)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各地、各2024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陈老师应急管理制度模板2024 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及2024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与发布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分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2024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
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2024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提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2024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2024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2024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2024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2024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2024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2024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本质第一、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它充分揭示了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导向性和目的性,它是我们党和以人为本的执政本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鲜明体现。正如xx在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第二、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需要从三个层面上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实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即层面,把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纳入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最大限度地给予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即企业层面,把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最大限度地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技术到位、投入到位。三是在劳动者自身层面,把安全生产和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自我发展、价值实现的根本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自主保安。
第三、突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护。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的主要时空,因而也是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主要时空,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最集中地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同时,它还从深层次揭示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劳动者的生命和职业健康面前,生产过程应该是安全地进行生产的过程,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又贯穿于生产过程的始终。二者发生矛盾,当然是生产服从于安全,当然是安全第一。这种服从,是一种铁律,是对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尊重,是对生产力最主要最活跃因素的尊重。如果不服从、不尊重,生产也将被迫中断,这就是人们不愿见到的事故发生的强迫性力量。
应急管理制度模板2024 第五篇
一、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强化应急值守与准备,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要则,科学处置,程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二、点面结合,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各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检查,确保环境安全;二是推进环境风险调研,探索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预案备案质量。
三、深化培训与演练工作依托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丰富演练内容,创新演练手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远程指挥协调、单兵前端设备实操应用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相结合的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提升能力、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总结经验。
四、完善区域联动机制
以京津冀突发水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为契机,推动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京津冀水环境安全隐患互查工作,通过检查促进三地水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确保京津冀区域内水环境安全。
五、围绕社会关注,抓好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抓好应急常识的宣传工作。利用“服务您”、“首都公共安全信息网”的应急信息快速发布系统,及时发布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组织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常识,不断提高市民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