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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发展策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而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应当积极发挥自身功能优势,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增强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宏观对策
从宏观角度考虑,当务之急是做好农村金融发展的科学规划,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再造农村金融制度,优化农村金融运作机制,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1、科学拟定农村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农村金融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制定农村金融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长远性。要以科学的金融发展观为指导,使规划既满足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根本需要,又符合金融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要统筹考虑我国基本国情,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全局、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系统谋划农村金融制度的构造及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拟定农村金融业的发展目标、战略、步骤及保障体系等,真正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要兼顾近期与远期的不同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因素,使农村金融真正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构建强有力的农村金融发展政策支持系统。明确的政策支持是社会经济活动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业要获得突破性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必须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不仅要求金融机构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更明确提出了十多项推进农村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政策举措包括: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加大县域金融机构对当地的资金投放;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力度;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等等。
为了确保上述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得以实施,首先应尽快将这些政策建议变成更具指导性和权威性的政策条文。中央银行及各金融监管部门应依照《意见》精神,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将各项政策举措具体化并付诸实施。其次,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使政策措施既具有系统性、权威性,又具有灵活性和普遍的适用性。各项政策举措既要具有可操作性,更要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增强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微观对策
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制,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规范民间金融,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1、构建新农村的金融组织体系。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多层次需求,构建一个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社区互助金融相结合、非正规金融作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要以政策性金融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功能,赋予其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融资职能;拓展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领域,赋予其委托县域商业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信贷支持的职能。二是要以合作金融为主导,利用其通过互助合作方式解决弱势群体资金需求不足问题的优势,发挥其在农村金融领域的重要作用。三是以商业金融为匹配,特别要发挥农业银行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金融的主导作用。四是要以社区金融和民间金融为补充,科学定位刚刚设立的邮政储蓄银行。五是正视民间金融的诉求,把民间金融组织融入农村金融的供求均衡系统之中。
2、构建新农村的农村信贷资金供给机制。在目前我国财政不可能包办新农村建设所有资金的情况下,根据“供给会自行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应建立“供给领先”型的农村信贷制度,有效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央行应在实行统一货币政策的前提下,运用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改变货币的流向,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内部利率形成机制,确定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减少上存资金,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地方政府应建立信贷投入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投入农村经济建设。
3、构建新农村的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农村金融部门要加大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与创新力度,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提供差别产品、差别营销和差别服务,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如开发“及时雨”短期大额贷款,满足季节性资金需求;推出“庄园梦”长期贷款,在总的授信额度内逐年发放,支持农业产业化开发。商业银行要积极而灵活地将在城市开发的新产品尽快推广到农村;广泛开展各类代收代付业务,代办农村地区的财政、税务、保险、电信等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税费、补贴资金的缴纳和拨付业务。商业银行可充分借助网络优势,加大与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合作,其发放扶贫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大力拓展基础性支农金融产品。
针对目前新农村建设对金融需求迫切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努力提高金融电子化支农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加快延伸支农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稳步发展农村的证券机构,拓宽农户投资渠道,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发支持新农村的金融组合性产品。可考虑将订单担保贷款、公司为农户担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农业动产抵押贷款捆绑,以推动“公司+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4、构建新农村的金融服务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农村金融协作机制。建立地方政府主导,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央行、银监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金融协作机制,在信贷合作、结算、信用信息交流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机制。运用财政补贴干预信贷市场失灵现象,增强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税赋。三是建立农村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制。及时调整经济布局,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开发更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
5、构建新农村的良性金融生态机制。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关注和支持。
(1)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推进的县域金融生态调节机制。大力发展股票、证券、信托等直接融资方式,加快形成有机统一的金融生态链。
(2)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增强农民诚信意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力度,以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为突破口,稳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进一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审活动,在农村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通过信用创建活动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强化农民诚信意识。
(3)营造良好的支农政策环境。具体包括合理引导资金促进新农村建设,制定并落实新农村建设的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农业产业补贴政策和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类金融机构和公司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
(4)改善法律环境。应及时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体系,保护各种金融组织进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尽快出台《民间金融法》,明确民间金融合法地位、组织形式、职能作用、权利义务以及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原则与条件,依法保护民间金融的合法权益。应加快信用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6、构建新农村的金融科技支撑机制。随着农信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子信息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结算渠道基本畅通。农信社应在此基础上继续健全完善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工程,尽快开办银行卡业务,增强农信社的金融服务功能,实现客户便捷办理各种资金汇划业务,加快资金流通速度。当前要重点推进全国性的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尽快解决农村资金汇划、汇兑难问题。应改进和创新结算渠道,建立全国性的资金结算网络系统,扩大农村清算体系的覆盖面。
7、构建新农村的金融保障机制。
(1)实行支农贷款贴息政策。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通过财政贴息或对农村金融机构减免税收政策等措施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使“多予少取放活”原则在农村金融领域得以充分体现。
(2)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及业务。可采取政府和金融机构各占一定股份的方式建立股权多元的农业保险和信贷担保机构。努力创新金融支农衍生产品,尽快推出各种农业保险、农业信贷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支农衍生产品,有效分散和规避各类农业生产风险和农业信贷风险。
(3)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农业是“弱质产业”,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强,抗风险能力弱,政府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创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考虑先建立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二重保障方式,逐步过渡到以个人账户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农村土地交易税收;按农村土地转让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转让人的社会保障基金;农户交纳一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4)发展和规范民间融资机构。民间融资增长迅速,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国家投资、金融机构贷款之外的主要融资途径。但也必须对民间融资活动带来的消极影响有足够的认识,特别是由此引起的对正规金融业务活动的冲击与挑战,以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合理发展。具体措施为:应加强规范引导,正确对待民间融资;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快利率改革,尽快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完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优化金融机构外部融资环境;加强监测分析,做好宏观调控,促进民间融资合理而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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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晓灵: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中国金融,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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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双正: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深层次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
农村产业发展策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文化产业;问题;对策
1当前我国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文化的行业间发展差距显著
我国“城富村贫”的两极化趋势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在城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已较为成熟时,乡村还尚未形成相关产业链。文化产业内容也存在不平衡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亦存在区域差距明显的问题,部分农村文化项目得到迅速发展,深入人心,而部分农村却发展欠佳,未能得到有效推广,诸如乡土乡风等民俗类文化项目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就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而言,不同行业间发展状况受方式、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明显差距。
1.2结构性矛盾十分明显,缺乏内生动力
文化产业覆盖面广,涵盖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制造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文化服务行业等。从制造业整体来看,重工业总产值比重高达60%,相比之下,文化产业中的产品生产及设备所占比例和规模都非常小。在文化产业内部结构中,2014年文化产业中从事文化设备、用品等生产工作的工人占24%,增加值占23.3%。
1.3文化产品产量少,技术含量低
人们文化活动的选择范围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的推动之下呈现日趋丰富的趋势。而一些农村地区文化发展较之经济发展明显滞后,即使对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迫切,可供农民选择的文化活动依然仅限于打牌、看电视等单一形式,这些文化活动已经不适应农村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也大大限制了农民的文化生活。因为农民的文化品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显著提高,单调的文化生活已经无法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以科技、体育、卫生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活动成为了农民新的追求。
1.4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当前我国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系统性的政策支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明确的定位。农村文化产业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采取了现代化的经营形式,但其在盈利模式与发展方向上仍然不适应现代企业的标准。第二、缺乏有力的政策给予农村文化产业经济支持。尚未具备常态化和制度化的社会投资、捐助与赞助等优惠政策,且尚未出台其他诸如市场准入政策、税收减免等资政策。第三、农村文化产业缺乏科学引导。较之民营企业,农村文化产业虽然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但是盈利较少,经济效益小,政府为此对农村文化产业疏于管理,投入力度小。
2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由于尖锐的人地矛盾以及工业的盲目发展遭到严重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亟待解决。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经增加到180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为180万平方公里,两项占国土面积的38%。土地沙漠化面积呈现骤增趋势,年均扩展2460平方公里,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还有16万平方公里。因此,处理好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兼具长期性与艰巨性的任务。发展文化产业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利于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发展已经使农村产业和经济结构呈现优化和升级趋势。农村走向城市的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肉、蛋、菜等实物农产品,而是已经涉及到锣鼓、剪纸等文化领域,实现了增加农民收入和丰富城市居民生活的双丰收,且大大有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2.2制定合理的治理结构以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可以在党委各级宣传部门设立专门科室处理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以便更好地统筹建设和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统一筹划、起草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统筹优化农村文化产业布局、设计产业门类等。建立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由宣传部相关职能部门带头,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研究人员,出版社以及广播媒体等部门,乡村基层政府以及文化产业代表等为成员单位,定期以会议的形式讨论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用以解决农村文化产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诸如其发展中遇到的农商对接、引入人力资源困难、存在行政壁垒等相关问题。
2.3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发掘和培养农村人才
农民是农村文化产业的创造主体。作为文化创造的主体,文化素质与技术专长必不可少。而今农村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十分匮乏,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制约,整体经济水平难以提升,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不可忽视的障碍。因此,发掘和培养农村文化建设人才势在必行。对内,我们要巩固已有文化产业,增强其生命力与竞争力,并且拥有根据自身需要发掘有用人才的能力;对外,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把更多高素质人才吸引到文化建设事业之中。管理层中的人才发掘工作更是不可懈怠,建立一套高效人才培养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通过一个有计划、有组织的人才的发掘、吸引、培训和应用机制,最终使高素质的人才发自内心地想留在农村,为农村的文化产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4完善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农村文化龙头企业的专业研究力量,牵头编制区域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农村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在不同时期相应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实施原则、发展战略步骤、保障机制等,并结合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规划加以统筹规划和考虑。在发展规划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到区域尤其是农村文化资源的存量及开发现状、文化特质的传承凝炼及渗透力状况;同时须兼顾当前农村文化市场容量及拓展空间;要致力于促进与城市文化产业间的要素流通、优势互补及融合式一体化发展;充分考虑我国目前所处的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农村建设等时代背景,不仅要在“农”字上打好特色牌、发展牌更须谨慎打好农村资源合纵连横牌。
参考文献
[1]汪兆旗,熊婧洁.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3(02).
农村产业发展策划范文第3篇
1.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2024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
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不准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3.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4.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4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5.大力开拓农村市场。针对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改善售后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提升“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服务功能质量。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二、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6.稳定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基础上,大力优化品种结构,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2024扶持政策要向商品粮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农场)倾斜。继续减少直至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大力发展油料生产,加快优质油菜、花生生产基地县建设,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糖料生产。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实施规模,年内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农场)。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7.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渔政、渔港、渔船安全设施等建设投入,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8.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逐步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搞好蓄滞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建设。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统筹安排其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科学规划论证基础上,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渠道。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9.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0.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推进农用工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1.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统筹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加大力度建设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支持农产品营销。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及大企业等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12.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继续推进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力度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2010年起提高中央财政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造林苗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中央财政对林木良种生产使用、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给予补贴。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林地综合产出能力。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延长实施年限,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继续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发展舍饲圈养,搞好人工饲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力度。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
三、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
13.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加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14.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教师培训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农村学校布局要符合实际,方便学生上学,保证学生安全。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搞好农村地区妇幼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强农村食品和药品监管。积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加强和创新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
15.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办法。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做好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16.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加快改变农村面貌。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区域供水。适应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结合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实行以奖促治政策,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推进农村信息化,积极支持农村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17.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农村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地制宜加大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以工代赈等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稳妥实行扶贫易地搬迁,妥善解决移民后续发展问题。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连片开发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等试点。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未来10年扶贫开发纲要和相关规划。
四、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8.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19.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级审计、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考核。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
20.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21.积极推进林业改革。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深化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建立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师制度。逐步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扶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国有森林资源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22.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按相关规划和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快落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
23.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统筹研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在县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推动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24.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提供出口通关、检验检疫便利和优惠。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推动农产品出口信贷创新,探索建立出口信用保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支持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加工物流等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和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引导外资投向鼓励类产业,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实行灵活高效的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用物资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进出口农产品质量监督。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5.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提高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注重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抓紧落实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完善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切实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6.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加强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确保选举平稳有序,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等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社会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代办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27.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法制教育,畅通农村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坚持群防群治、依靠群众,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警务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农村应急反应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农村产业发展策划范文第4篇
一、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l.产业与城市化发展严重失调、空间布局过于分散,城市功能辐射弱;2.政策体制差异太大;3.资金短缺,农村金融服务体制不健全;4.社会阶层结构和城乡人口比例失调;5.农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差别太大; 6.农村居民整体综合素质较低;7.生产力水平不高。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对策
根据我区当前的实际,要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应着手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实施我市村镇规划“123”工程。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先行者”,城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建设必须要以科学、合理及适度超前的规划为指导,走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按照《防城港市村镇规划“123”工程实施方案》(防政办发[2005]83号)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快实施我区三个建制镇和22个行政村的规划工作(工业区内行政村也要做好搬迁安置)。通过做好村镇规划,指导村镇各项建设,把镇、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良好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完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型村镇,以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
(二)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1.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2.盘活土地市场,依靠全社会力量,启动建设热潮;3.旧城改造与新城区建设同步进行;4.制订优惠政策,引导政府、社会资金投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
(三)打破城乡封锁,加强建立城乡平等的制度体系创新。制度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保障,针对我区的现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l.建设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打破城乡分割的现状。要建立包括户籍管理、劳动力市场、资源配量、国民收入分配和金融体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国民待遇平等的政策。2.建立城乡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进行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等规划工作,统一进行要素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的整治,近期应特别重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统一管理城乡就业,加速劳动力的流通,为其他要素的流动提供人力保证。3.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人口流动的制度保障,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相关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向劳动、资金、技术等经济要素的流动的自由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带动城乡经济的发展。4.创新和改革城乡土地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制订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以及农村住宅登记交易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有偿调剂和有偿退出,制订符合实际的新型土地征用补偿办法。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交易市场的培育,引导城市土地集约配置,提高土地开发效益。5.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工业生产和行业管理体系。废除修订传统体制下妨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2024制度、法规、条例和政策,使城乡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发展轨道。
农村产业发展策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
在马来西亚的工业化进程中,尽管农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中所占比例不断减少,但由于农业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出口收入、工业原料的来源等,因此政府仍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特别是马来西亚的主体民族马来族大多从事农业,为了缩小他们与其他民族间的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团结,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更是特别关注。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成为马来西亚社会政策的重要内容。
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的基本内容
纵观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的发展,可以看出其内容涉及农民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民人口素质三大方面。这三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构成了马来西亚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为农民生产提供支持服务。
1969年的种族冲突事件促使马来西亚政府采取了“新经济政策”,消除贫困尤其是马来族农民的贫困成为新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社会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马来西亚政府并没有采取专门的济贫措施,而是通过为农民生产提供各种支持服务,促使其在生产发展中摆脱贫困。
1971年,马来西亚开始推行农村综合发展战略,以扩大农村人口就业,实现农业部门的现代化。为此,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一系列的项目建设,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支持。这些支持项目主要有:(1)开发土地,增加耕地面积,安置无地农民种植经济作物。至1987年,马来西亚共实施了422个土地开发项目,开发土地76万公顷,安置无地移民111728人。(2)改善农田基本建设,建造水利灌溉工程。两个大规模排灌工程——吉兰丹州的吉姆达计划和吉打州、玻璃市州的慕达计划均于70年代上半期完成。(3)提供化肥、高产种子和农业技术,以提高农业作物产量,扩大油棕、可可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对换种高产作物提供补贴。(4)实行价格补贴制度,减少市场风险,保障农民的生产利益。由于稻米种植是所有农作物种植中收入最低的部门,为了保证稻农的利益,马来西亚政府对米价实行补贴。在1986~1990年间,政府在给稻农补贴上的开支达到3.968亿马元,1991~1995年间,补贴开支达3.98亿马元。政府还建立国营销售系统和稻米烘干、碾磨、贮存一条龙的综合企业,为稻农提供种种方便,减少中间商对稻农的盘剥。(5)建立支持农业的信贷机制,为农业生产提供贷款。(6)在城市中心建立农贸市场,让农民直接出售农产品,以获取较好的价钱。马来西亚这些支持农业生产的措施对提高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二,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政策主要有两大内容:一是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卫生医疗条件;二是对贫困农民实施救助和帮扶。
马来西亚独立以来,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在全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公立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和网络。马来西亚农村卫生服务系统分为两级,即卫生中心和社区护士站。卫生中心有医师或专科医师,服务人群1.5万~2万人;社区护士站服务人群约3000—4000人,能处理多种医疗问题,包括分娩。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部免费,即使是住院病人也只需缴付很少的费用,贫困地区和医疗条件差的地区的农民还可以减免费用。政府还定期对乡村卫生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尤其重视对农村卫生设施、设备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提升。进入21世纪后,马来西亚建立起一系列新的初级卫生保健诊所,部分助产诊所也可提供更多的卫生保健服务。
为了加快农村地区的脱贫步伐,1989年,在“新经济政策”即将结束之际,马来西亚开始实施专门的反贫困计划,即特困人员发展计划。政府将特困家庭登记在册,并设计一系列适合这些特困家庭需要的项目,以增加其就业机会、提高其收入。这些项目包括小型贸易、家庭手工业、家畜饲养、水产养殖、粮食作物的商业化生产等。政府还为贫困家庭提供无息贷款和培训、改善住房条件、为孩子们提供食物和教育资助等。至2000年4月,马来西亚共发放7.672亿马元的无息贷款,大约有15。35万名贫困者从中获益。除此之外,联邦土地发展机构还给那些因伤残无力工作以及年龄在60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直接经济救助,每人每月可获得50马元的救助,一个家庭每月最高可获250马元的救助。总共有7000个贫困家庭获得救助。
在第七个马来西亚计划期间(1996~2000年),马来西亚实施了一个专门帮助土著少数民族脱贫的计划。该计划的资助形式主要是鼓励土著少数民族参加各种能够增加收入的活动,如土地开发、蔬菜种植、零售业、家庭手工业等。在新土地开发和安置计划中,共有8100个土著少数民族家庭获益,涉及土地面积达1.98万公顷。到1999年底,1.582万个土著少数民族家庭获得了7900万马元的补贴,土著少数民族的贫困率已由50.9%下降到15.4%。自2001年起,马来西亚开始实行“国家远景政策”(NationalVi-sionPolicy)。这一时期,政府继续实施一系列类似的反贫困计划,资助对象主要是边远地区的土著少数民族。
在以上反贫困计划中,政府一方面对无生产能力的贫困家庭提供直接的经济援助,另一方面还为农民提供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卫生医疗等社会服务。到1995年,72%的农村贫困家庭通了电,65%的农村贫困家庭有了安全的饮用水;77%的农村贫困家庭能在周边9公里范围内有一家政府或私人诊所,还有汽车牙科医疗队和诊疗所、村卫生队、飞行医生为边远的农村地区提供医疗服务。由于实施特困家庭发展计划,农村地区的特困家庭所占比重由1991年的5.2%下降到1995年的3.7%。
第三,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产能力。
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产能力一直是马来西亚政府农村社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希望以此促进贫困农民通过自身努力来获得较高收入的工作,直至摆脱贫困。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生产能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让农民及其子女能够有机会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
20世纪60年代,马来西亚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对6~15岁儿童实施全民义务教育。为了使《义务教育法》在农村地区能够切实有效地执行,马来西亚的农村发展计划及反贫困计划都将学校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到1995年,马来西亚94%的农村贫困家庭能在周边9公里范围内有一所小学,60%的贫困家庭能在同样范围内有一所中学。如今,马来西亚政府可以为儿童提供11年的免费教育。与此同时,政府还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各种教育资助,例如为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免费课本、食宿、制服等。另外,改善农村教学设施,提高农村教学质量也是政府特别重视的内容。近年来,一些乡村学校的设备不断更新,一些不足150名学生的农村学校被合并,以便保证学生能够享有更好的教学设备和学习环境。为了使边远农村学校跟上科技发展形势,马来西亚发起了一项农村学校无线因特网培训和教育计划,为农村学校提供计算机等相关设备,为学生和老师进行信息通讯技术的教育和培训。马来西亚的高等教育虽非义务教育,但是政府设立了国家高等教育基金,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财政资助,使马来西亚青年都有可能进入大学学习。
除了保证让农民子女接受正规的教育外,马来西亚还特别重视农民自身能力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农民提供2024农业耕种以及工作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提高生产能力;二是为农民提供工业培训,使其能够受雇于非农部门,或自己在农村地区和城市中心从事商业活动。在第五(1986~1990)和第六(1991—1995)个马来西亚计划中,政府在培训和咨询方面的开支达到2800万和3.417亿马元。
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的特点
第一,农村社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融为一体,在生产发展中实现社会目标。
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马来西亚在处理农村的社会问题时,往往将其与农村的生产发展联系在一起,在发展中解决社会问题。因此,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的相关内容往往包涵在经济政策之中。在1971~1990年实行的“新经济政策”中,政府明确指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并不只是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是通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重建社会、维护国家团结。“通过项目方式来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和为不分种族的所有马来西亚人增加工作机会来消除贫困”,是“新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之)。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马来西亚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没有实行专门的消除农村贫困计划,而是将消除农村贫困贯穿于各种农村发展计划之中,通过为贫困农民提供各种就业机会、增收渠道以及生产服务,使其摆脱贫困。即使在“新经济政策”末期实施了专门的反贫困计划,但反贫困的主要措施仍然是通过各种生产发展项目为贫困农民就业、增加收入提供各种机会和支持。
第二,注重农民人口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直接的现金济贫措施有限。
在各个经济发展时期,马来西亚一直将消除贫困特别是马来农民的贫困作为其奋斗目标。但由于奉行“在发展中消除贫困”的原则,马来西亚的社会政策并不主张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过多的现金救助,而是注重其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从前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马来西亚在其反贫困计划中,只是对那些因伤残无力劳动或年龄在60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经济救助,而对其他人则通过提升其素质和能力来使其摆脱贫困,具体表现为在农村地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卫生医疗服务和教育培训体系,以此来促进农民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从而使农民有能力自食其力以及从事更高收入的工作。这反映出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特别重视“自立”和“自尊”的理念。
第三,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中起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在马来西亚,社会政策的推行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无论是在资金的投入还是各种社会服务组织机构的建立中,政府都起着关键作用。如表1所示,马来西亚在社会服务方面的开支呈不断上升趋势。在20世纪70、80年代,马来西亚的社会政策主要关注农村地区,政府是农村发展资金以及农村教育和卫生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亦鼓励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等为农村的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鼓励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发起的各种农村发展项目。在吉打州,约有70%的农村发展项目由私营部门负责运作,政府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和评估。只有30%的项目直接由政府机构运作。私营部门除了直接参与投资开发外,还为贫困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工作机会、实物和财政资助等。非政府组织也在国家的反贫困计划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马来西亚努力信用”(AmanahIkhtiarMalaysia,简称AIM)是一个金融方面的非政府组织。自1987年以来,该组织利用政府分配的3亿马元的无息贷款为6.9万个贫困家庭提供信用服务,使其能够有机会从事小商业和家畜饲养业。AIM还为一些潜在的服务对象实施了特别预备项目,以促进贫困家庭的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