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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2024-07-09 14:48:02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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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由于我市地处山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车辆入户率低、农村客运还满足不了出行需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薄弱。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农民交通安全教育、改善农村客运需求已刻不容缓。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抓好这项民生工程。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2024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各县(区)政府组织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邻近国省道、县乡道的违章建筑、马路市场等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计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摸排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规定设置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摸排农村客运运营路线、运力投入等情况,根据运行里程、客流量等因素,提出运力配置标准。农牧部门要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公安、农牧部门要在各乡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免费交通安全常识和驾驶技能培训教育,要求驾驶人参训比例达70%以上。公安、农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近年来涉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原因加以分析、整理,选择教育意义较强的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三级防控网络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点”的模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每个村、组设立2名以上的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劝阻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在乡(镇)、村建立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及驾驶人员档案和交通违法档案,并根据公安、农牧部门抄告的辖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落实基层组织管理责任,并与基层组织的绩效考核挂钩。

2、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要全部予以拆除。每个县(区)政府今年改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少于100公里,设置1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新修筑的农村道路,安监、交通、公安部门要组织联合验收,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增设警告标志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禁令标志,施划减速标线或设置减速带。

3、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实一线警力,积极组织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在节假日、赶集日、农忙季节等重点时段,科学调配警力上路执勤执法;要通过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查处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多人乘骑、各类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农村客运的运力配置和运输管理,集中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加大客运市场监管,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理。农牧部门要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未实行定期检验的,责令停止使用并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严查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通报农牧部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由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垒长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农牧、教育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要齐抓共管,违法行为查处要联合行动,群众安全教育要包片督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公安部门要按照“先纳入管理,后逐步规范”的原则,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群众入户办证。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落实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严厉制止城市公交车超出城市规划区范围运营,尤其是严重超员运营。有偿使用的农村客运线路,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运行里程、客流量协调运营企业在月底前按标准投入运力。运营企业到期达不到运力配置标准,交通运管部门可收回其线路经营权重新拍卖,坚决遏制农村地区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现象。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地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人以上及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去年同期10%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发区:

重点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的企业;建材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发生过3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专业运输企业。

重点整治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山区公路,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整治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站外组客,机动车超速行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2024部门要深入分析辖区、领域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律和特点,重点加强对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的整治,严格城郊结合部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和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机动车超速行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农村道路交通严管高压态势。公安交警、公路路政、运管稽征、农机等部门在重点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镇乡和区级2024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和分阶段工作目标,把好源头,深入排摸,建档立册,专门落实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监管。

(二)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道路交通安全奠定良好基础。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2024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改到位。要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工作。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以及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多管齐下,加快治理进度,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按照国家2024标准,逐步设置完善标志标线等基本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源头管理,把牢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印发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抓好农村小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报废。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卸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落实2024交通安全措施。要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不准进入运输市场。建立健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制度,切实规范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行为。要全面落实各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佣无牌无证、拼装车辆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提高针对性。要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2024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从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严密责任落实。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由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组织和村(居)委会、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员的作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及《2024印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开展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将我乡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制定了《***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乡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全力维护社会交通安全稳定。

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11月17日,我乡组织全乡干部、乡车队人员等召开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2024印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并作相关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署。在此次会议中要求各村、相关车队人员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2、宣传引导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在九个行政村进行集中宣传;乡派出所牵头,对九个行政村辖区内政策宣讲,确保宣讲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宣传次数10次;

3、集中治理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村进行车辆台账登记,实行机动车辆动态管理,各村与辖区内驾驶员签订驾驶安全责任书。截至目前,各村已累计完成机动车辆登记86辆、摩托车582辆,轿车37辆,对我乡范围内所有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抽调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采取集中整治方式和一对一整治的方式,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派出所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4、按照本乡实际情况,目前整治工作中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货车载人、摩托车超员较为严重,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将会出现群死群伤。因此要求村两委严格办酒席打招呼制,加强对节日节气的管控。

四、取得的成效

1、营造了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一个月后,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严管严治的氛围,改变了过去摩托车超员、货车载人的现象,严厉打击了违章违法行为。

2、提高了驾驶员驾驶安全意识。

通过4月17日召开全乡机动车辆驾驶员及车主专项会议,增强和提高了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安全意识,使全乡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章超员等违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确保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3、加强了乡公路的管理。

加强我乡9个行政村公路。由于农村未开通客运公交,老百姓出行极为不便,致使摩托车超载、货车载人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较大的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给我乡在农村交通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和压力。在整治过程中,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派出所查处的办法进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扭转了超载、人货混装的局面。

4、强化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管控。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了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排查、挂片领导督查、驻村干部巡查,做到分段落实责任。经排查整治,我乡农村道路安全未存在较大隐患,截至目前,未接到隐患上报。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

1、各村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2、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全面;

3、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六、下部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好下一步道路运输工作;

3、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各村要宣传到自然村、到户、到人;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为目标,全面切实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全市工商系统要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通知》、《意见》和《方案》精神,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工作措施,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要认真做好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农村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一)依法登记管理,规范农村市场主体准入。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尽快出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登记办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试点工作。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湾地区农民投资农业项目,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整治期间,要对农村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2024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

府领导下,会同2024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责任单位:市局注册处、企业处、个、各直属局、分局)

(二)强化食品安全,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督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局消保处、市场合同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以化肥、农药、种子为重点,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业主管部门通报的2024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依法及时查处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各地在专项整治期间,要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局公平交易处、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四)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五)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在一季度组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基础上,积极探索广告监管重心下移,推进长效管理。要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平台,强化对农村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播电视农资广告的监测、巡查和监管,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内容,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六)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集市和诚信市场活动。督促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义务,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水果、蔬菜和禽畜肉类市场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一体化供销体系,依法检查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年内实现乡镇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村基层涉农合同指导站建设,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红盾护农服务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依法做好农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及

时果断处置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局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6个月,从2010年5月至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15日)。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直属局、分局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的重点开展全面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8日)。各直属局、分局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由市局市场合同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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