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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检查方案{优选5篇}

2024-08-02 04:35: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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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检查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正面教育和思想引导为基本立足点,以办案人员为重点,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按照严明纪律与改进作风、加强教育与严格监管、查找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自觉地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始终保持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促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和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深化对加大办案力度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统一性的理解,妥善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和节奏、个案和全局、查处和保护、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关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上来,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自觉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严、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解决安全办案管理薄弱、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不强的问题,明确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严明纪律、整肃队伍、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养成优良作风、提高素质能力的过程。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对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纪律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和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针对办案工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监管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查纠问题、超前预防问题发生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把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的要求贯穿于开展工作的全过程,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的坚强意志、正确思路和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从2012年3月底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3月底至4月中旬)。

1、抓好动员部署。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市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意见和方案。召开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大会,宣读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本方案。同时由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和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的自觉性。

2、制定活动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活动计划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组织学习讨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专题是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主要包括: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树立和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重要讲话及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干以胜同志在部分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张毅同志在华东地区查办案件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王金山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刘春良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在省辖市纪委书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何小祥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二专题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三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增加学习内容,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并有专人记录。要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负有办案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

4、举办专题培训班。安排区纪委领导同志并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依法行政法治理念、依法行政查办案件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我剖析(4月下旬至5月上旬)。

1、进行转段动员。召开转段动员大会,由委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总结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就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自我检查、认真剖析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2、征求意见建议。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发案单位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归类。

3、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深入剖析和查找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负有办案职责的业务部门,要严格对照有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逐项进行检查,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1)是否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在谋划和开展工作中是否存在就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就办案抓办案的倾向;(2)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存在作风飘浮、不负责任、不守纪律,甚至违规用权、为政不廉的问题;(3)在办案中是否存在着急功近利、以案谋私、违反办案程序、违规使用办案措施、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问题;(4)是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措施,在办案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5)是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在办案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必须包括开展自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自查报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完善制度(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自查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需要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保证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由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察局的整改方案。

2、解决突出问题。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制订时间表,做好规划和安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3、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的室要立足于解决已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做好机关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重点是围绕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办案安全、加强监督管理等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制定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巩固提高(6月中旬至下旬)

1、严格督促检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2、认真回顾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编辑办案手册。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在前期查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清理规章制度、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并将有关办案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办案及案管人员。

4、全面总结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纪委、区委。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好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内设综合宣传组、督促检查组、制度建设组。综合宣传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起草综合文字材料、编发活动简报等;督促检查组主要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制度建设组主要负责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和案件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

纪律作风检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201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改革创新,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县委研究制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个大项、38个小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给县委、县政府所有领导以及相关县级部门。县委转发了《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细化了工作举措。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县重大事项监督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月上报“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监督情况,对落实重大事项监督月报告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督促全县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切实按照《县涉农惠民资金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对15名拟提拔的领导干部、150余名拟表彰的党员干部、80余个拟表彰的单位出具了党风廉政建设审查意见。

(二)深化正风肃纪,深入落实“八项规定”

建立正风肃纪工作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监督的推进机制,并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或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正风肃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三公”经费督查,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庸懒散浮拖”督查,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等单位,采取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秩序、工作状态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督查,会同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1名公车私用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建立举报信息员、方针政策宣讲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三员”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强化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移。今年1-5月,共受理群众举报177件次,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146件次,转立案10件,初核违纪违法线索33件,立案33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3万余元。制发《县纪律审查工作主办人制度(试行)》,严明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提高了案件审理质效。严肃纪律审查工作纪律,加强案件监督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深化教育引导,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三个自信”、坚定政治立场。实行分层分类教育,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对象,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开展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全县79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纪委网站登载的警示教育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越“轨”之害》,6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开展廉政提醒教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的要求,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1200余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重点,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中央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摄影、手记和随笔作品征集,增强廉政文化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继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及时调整委局机关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大力推进派驻片区纪工委和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聚焦主业,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组织召开“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讨论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举办纪检监察系统“清风讲坛”业务培训,参加学习人员达300余人次;选派2名机关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举报工作和省纪委案件管理工作等相关业务培训班学习;抽派全县镇乡、部门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次参与委局集中办信、办案业务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抓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制定了《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坚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今年以来,对新任的7名部门监察室主任和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要求其就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了“六项承诺”。坚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对1名涉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切实防止“灯下黑”。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立行立改,加快节奏,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履职方式,紧密结合基层实际,根据“三转”要求,积极探索、创造经验,稳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突出工作推进具体化;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研究落实“两个为主”。

(三)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八字方针,聚焦常态化目标,深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继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办理与纪律审查协调机制,切实发挥纪律审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治本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执行“四个重点查办”,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部门和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让“不敢腐”成为常态。

纪律作风检查方案范文第3篇

一、廉政教育工作

(一)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抓好“作风建设年”各个阶段具体工作的落实。我院今年的纠风工作主要是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保证检令畅通问题。坚决纠正对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问题。二是进一步纠正执法办案中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问题。严禁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严禁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严禁拉赞助;严禁私设“小金库”。三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等。四是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今年重点针对目前检察人员违规驾车肇事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纪律教育,迎接省院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检查。五是坚决纠正工作中不思进取、作风涣散、效率低下和铺张浪费等问题。

(二)深化廉政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解决政治方向、群众观点等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务实、为民、清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要注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实效,进一步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六个严禁”规定,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今年在廉洁自律方面须解决的问题是: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检察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优换劣谋求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问题;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二、制度规范建设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市院将对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作出调整,我院纪检组要及时向院党组汇报有关情况,并针对新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同时,抓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情况列入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积极构建我院职务犯罪惩防体系。认真执行《**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今年重点要放在加强督查、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上。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队伍建设状况分析讲评、干警廉政信用档案、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自侦案件同步录像、随案移送等制度,加强对批捕、公诉等各个环节办案流程的控制,积极探索“检务督察”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交流提醒招呼,强化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

三、内外监督体系

(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党内监督。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上级检察机关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规定五方面情况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对党内各项民主制度的检查督促,逐步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障党员干警对党内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七)加大内督力度。完善内督工作机制和内容,采取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促进检察人员公正执法,今年主要抓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全省“十四检”会议提出的“四个严格执行”的落实,坚决防止不文明、不规范、不安全办案;二是抓好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的执行,坚决防止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等问题的反弹;三是抓好《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执行,坚决纠正对内部监督职责不落实、不执行或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八)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工作事项,认真落实区委的决定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健全规范与人大、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经常化机制。同时,扎实做好检察行风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以座谈交流、印发资料、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强与监督员的沟通互动,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下半年要以监督员换届工作为契机,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员工作实效。

四、案件查办和自身建设工作

(九)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依法做好纪检信访案件的受理、登记、报批和核查工作,对举报线索只要有可查性的,都要及时调查,决不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今年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检察人员利用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纪检纪的案件。查处案件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注意保障检察人员申辩、申诉等正当权利。

(十)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在树立良好风气和保持自身廉洁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强化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区委等上级部门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增设纪检监察室和相应增加一名中层职数。强化业务建设,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针对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纪律作风检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纪检组监督责任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的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落实。紧紧围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二、工作保障措施

纪律作风检查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中央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征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为突破口,保持纪检监察工作遏止腐败的强劲热头;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创新为动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手段,确保全面完成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社会综合满意率在全区继续保持重点执法部门行风评议第一名,站稳行风建设的最前排。

(二)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全市国税系统前列。

(三)确保党员干部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能涌现一批廉洁自律、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廉洁自律开展纪检监察

遵循教育要扎实、制度要健全、监督要得力的工作原则,以权力观、利益观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凝聚力。

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守法、廉洁奉公教育为主题,以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为根本,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督促党员干部能够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记“两个务必”,坚持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为群众做表率,当榜样。在各单位、各部门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及相关党内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重要内容。

体现特点,严格执行“三禁、六不、八公开”的各项规定。要坚决按照“368规定”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教育、严格要求、认真管理、有效监督,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牢记从政道德、严守执法工作底线,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规范执法,并能把“368规定”全面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个环节中去,体现到日常工作各个方面里,以“368规定”为载体,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相结合、相协调,以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推进税收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执行两个《条例》,按照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问题引咎辞职制度。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实行谈话诫勉制度。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党员干部沿着道德、纪律、法律的轨道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把税收执法权真正用到为国聚财上来。认真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参与赌博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影响国税形象问题。在廉洁自律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自觉做到“四不”,1、不违反规定收送钱物;2、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非法谋利;3、不参与赌博;4、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努力以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整个国税队伍的风气不断改善。

纠建并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两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奖惩兑现落实到位,注意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有效实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一起计划安排,指导落实、监督检查。通过强化教育预防体系,明晰分解考核体系,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切实解决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促进责任制落实。

(二)围绕税收征管开展执法监察与案件查办

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大力查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因疏于管理、淡化责任而造成的税款流失和征管漏洞。注重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惩防并重的惩戒和预防体系。

坚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原则,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围绕税收征管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部分纳税人经常性停废业、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加大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立案查处,应予纪律处分的要严肃予以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执法监察的事后查处行为逐步转向事先制度预防、事中纠正整改,通过对征、管、查的全过程监督,做到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尽量使税收征管工作少出漏洞、征管质量能不断提高,努力推进源头预防工作制度尽快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内领导包案责任制,严肃处理各种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出现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问题。二是要突出重点,紧抓线索明确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368规定”的各种违纪问题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等抵扣凭证使用管理规定,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认真查办各级纪委交办的案件及司法、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实行标本兼治。正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保证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要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做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切实把握好以事实为根据,以相关法纪规定为准绳,以调查取证支持的程度为条件,审慎分析案情,提出正确的结论性意见。做出的处理决定既要对组织负责,也要对被检查人负责,要经得住历史和相关政策法纪规定的检验。要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研究,加强案件分析,查找案发原因,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堵塞管理漏洞。要立足挽救和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监督,注意防止和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把教育和管理贯穿于案件查办工作的全过程。

尽职尽责做好举报工作,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及。注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的生活实际困难,善于发现税收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善于通过,发现、分析、排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的线索,注重从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税务稽查、内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要建立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尽力将各种矛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和部门,控制问题的蔓延,减少和遏止不良影响,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维护国税形象。

(三)围绕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开展效能监察

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使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接受内外监督,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深化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等能够促进纠风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格税纪,认真纠正还在个别部门、个别人中存在的工作方法简单、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甚至互相推诿扯皮、刁难纳税人的问题,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要坚持“三依靠”的工作原则做好今年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工作,即,紧紧依靠全体干部的努力来保持行风测评第一名;紧紧依靠征收一线同志们的辛勤付出来提高纠风工作水平;紧紧依靠基层单位的认真探索来创新纠风工作思路与工作载体。在纠风与软环境建设工作中要树立规范执法与文明服务并重的纠风工作新理念,以科学管理、文明高效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民主评议评议向下延伸。

纠风工作要坚持自身真抓实干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纠正部门不正之风与文明建设相结合、纠风工作与税收行政执法和岗位素质提高相结合、纠风正面教育与案件查办分析相结合等原则。继续坚持“两个延伸”,将纠风目标责任向基层国税所、办税服务厅延伸。努力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明察暗访的力度,市局将采取不事先通知方式,对基层窗口单位进行暗访,促进窗口建设,树立国税形象,巩固纠风成果。二是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或纠风办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针对各单位在省、市政府纠风办“民心网”上的投诉,要坚决严肃的进行查实,如有违反纠风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

推行“三能”窗口,在优质高效中体现方便纳税人。即:“一窗多能”服务纳税人。进一步完善“一窗多能”办税模式,提升全局所有办税服务窗口工作质量,实现窗口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实施“一厅多能”服务纳税人。将有关涉税业务逐步转到服务窗口办理,努力完成涉税审批业务的前后整合,真正做到方便纳税人。实施“一员多能”服务纳税人。在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各项税收政策业务、多项工作技能,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与综合工作能力,实现窗口人员的高素质,努力做到“一员多能”。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懂纪检监察政策、懂税收管理业务、会查帐、敢办案的“两懂一会”标准,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组织保证。

坚持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学习活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三种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税收工作、勤奋敬业、敢于监督的能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税收业务学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围绕税收征管开展执法监察的能力,培养监察干部能发现问题、会分析问题、敢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习的应用性。三是认真学习《实施纲要》,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把握《实施纲要》核心内容,并有积极贯彻执行的能力,增强学习的紧迫性,保证在强化监督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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